广东将筹建129

深圳特价房 2021-11-19 22:55 阅读 1000+
11月5日,广东发布《加速发展趋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执行意见》(通称《意见》)公布,确立广州市、深圳市等10个市关键发展趋势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其中深圳和广州的列项租赁住房商业用地占有率正常情况下不少于10%,与此同时非定居总量闲置不用商业用地和房子基本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用补交土地出让。 《意见》截屏 据省住房城镇建厅信息,“十四五”期内,广东省将筹备129.7万件保障性租赁住房,现阶段已逐渐开始执行三年专项整治,2021—2023年将筹备约86万件(间),基本上达到关键城市住房要求。截止到10月底,我省已筹资基本建设18.56万件(间),进行2021年度工作计划每日任务占有率为83.5%,造福人民群众超出50数万人。 《意见》注重要贯彻落实土地资源适用现行政策,全国各地级之上市要在本年度居住用地供货方案中列项租赁住房商业用地,在其中,深圳和广州市列项租赁住房商业用地占有率正常情况下不少于10%;全国各地级之上市可把闲置不用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部门闲置不用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对国企租赁已有物业管理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流程,租赁期可放开到10年。 在增值税特惠层面,《意见》确立,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登记可用简易计税方式,本来5%的增值税率,减征1.5%测算交纳所得税,而且免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租赁已有产权年限住房的减征4%的征收率房地产税。《意见》还明确提出适用保障性租赁住房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资产投资信托(REITs)示范点,创建公司发售企业个人信用类债卷的绿色通道政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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