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三部委公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不禁让业内外感叹:08年的救市狂潮,又扑过来了。
众所周知,刺激楼市的政策“工具箱”中,工具相当得多。但有两个工具是最重要,可能有些普通民众不太清楚:一个是房贷,一个税收。
而本轮救市,开启于2014年3月两会,其后以来,多次拿出房贷工具舞剑。
据老杨的记性(每个政策出台时都曾研究和分析):2014年9.30新政、2015年3.30新政、2015年8月公积金新政、2015年9月商业房贷新政、2016年2月2日商业房贷新政,已经折腾五次了。
而若回顾建国以来,则共计经历过13次商业性个人房贷首付的比例的调整,本次就是第13次。
而作为另一大工具的税收,却只动了两次:2015年3.30新政、2016年2月19日新政。
房贷和税收的优惠政策,对于购房者都是真金白银的受益。不过,在楼市火爆的城市,税负很容易被转嫁,而且节省的税,可能因卖房提价,而无法让买房直接受益。但不管如何,国家少收税了,必定让交易双方总体受益。
本文就详细聊聊契税和营业税吧。
一般而言,过去十年,每个新政出台,我都会及时的写篇文章分析和点评,而这个三部委减税政策发布时,上周五下午,我刚到成都蓝光地产的办公室没多久,一堆电话访,傍晚讲课交流、晚上吃饭喝酒,回到酒店身边也没电脑,所以就错过写长文分析的最佳时间窗口。
但我相信,一大波新闻报导过后,很多人还是不太清楚契税和营业税的来龙去脉。周六晚上写了篇关于农行“农民安居贷”的文章,周日下午写了篇20多年房地产调控史,晚上又写了这篇回顾和梳理契税与营业税变迁史的文章,还留个尾巴。结果周日晚上又有文件出来,小区要开放,周一又写了篇长文。于是只能在周二,接着写完此文。
有时候不禁自我感叹,我花在房地产研究上的时间可真够多。过去十几年的每个重大房地产政策,我仔细研读过内容,绝大多数都写过专门的分析文章。闭上眼睛,一条条政策,就像电影一样流过。多数只能记得主要内容,需要时我一般会到我新浪博客首页的左侧栏去找出政策原文。
接下来,把契税和二手房营业税的来龙去脉理一理。
时间 | 契税政策演变史 |
199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契税。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契税税率为3-5%。 |
1999年 | 《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为了切实减轻个人买卖普通住宅的税收负担,积极启动住房二级市场,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
2008年12月 | 131号文: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税率下调到1%。(另外,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
2010年9月 |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
2016年2月 |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
小结:由上表可知,契税经历了五次变化,经过最新的这次变化之后,首套房与二套当中的90平米以下的税率,为历史最低,也即优惠程度处于历史最高水平。二套当中90平米以上,其中非普通住宅部分,已处于历史最低,而普通住宅部分,略低于1999年至2008年。
时间 | 二手房营业税政策演变史 |
1993年 | 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房屋税率为5%。 |
1999年 | 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为了切实减轻个人买卖普通住宅的税收负担,积极启动住房二级市场,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1年的普通住宅免征;不足1年的普通住宅,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
2005年5月 | 新国八条:不足2年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普通住房超过2年,免征;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按差额征税。 |
2006年5月 | 国六条细则:不足5年,全额征收营业税;普通住房超过5年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差额征收营业税。 |
2008年12月 | 131号文:普通住房超过2年免征;普通住房不足2年差额征收。暂定实行一年。 |
2009年12月 | 新政策: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全额征收;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差额征收;超过5年普通住房免征。 |
2015年3月 | 3.30新政:不足2年,全额征收;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差额征收;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 |
2016年2月 | 三部委新政:不足2年,全额征收;2年以上,免征。 |
小结:由上表可知,二手房营业税经历了八次变化,变化次数如此之多,可见我国房地产政策变化过于频繁,与成熟市场的管理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经过最新这次新政之后,当前政策宽松程度,全面超过2008年,仅仅低于1999年至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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