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打造国际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2020-11-20 14:44 阅读 1000+

前海打造国际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

港籍人民陪审员获颁任命书。

港籍调解员帮助尼日利亚籍当事人解决纠纷。

2016年7月,前海法院举行港籍人民陪审员任命宣誓仪式,首批13名港籍陪审员正式宣誓就职。

深圳特区报记者 马培贵/文 何龙/图

相信法治的力量,打造法治核心竞争力。前海作为我国首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意见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法治示范城市建设,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运用法治手段保驾护航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完善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发展社会化商事调解,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与境外商事调解机构的合作机制,协调解决跨境纠纷;打造调解、仲裁、诉讼有序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

多年来,前海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开放优势和人才储备聚集优势,构建涵盖诉讼、仲裁、行业组织等多种类的国际商事纠纷化解专门机构。前海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众多调解平台会聚前海,成为前海一张亮丽的法治名片。

汇集国际化调解资源

提升前海调解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

组建国际化、专业化的调解队伍,促进解纷人才资源交流共享国际化调解资源,是提升调解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保障。前海各类调解机构,尤其注重吸收、引进国际法律执业背景深厚的行业组织和个人。构建涵盖诉讼、仲裁、行业组织等多种类的国际商事纠纷化解专门机构。

前海法院建立的诉调对接中心,在册特邀调解组织为47家,包括香港和解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调解会、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等9家知名境调解组织;在册的特邀调解员为215名,其中港澳台地区调解员和外籍调解员74名,采用“港籍调解员+内地调解员”以及“港籍调解员+调解法官”等联合调解模式。港澳台地区调解员主要包括律师、具有专业资质的调解员,以及在内地从事国际金融、贸易等领域的知名人士。组建国际化、专业化的调解力量,为跨境纠纷中的当事人指定港澳台地区调解员参与调解,打消港澳台地区当事人因法律、文化背景差异带来的顾虑。截至2020年7月,香港地区调解员成功调解商事纠纷案件660件,澳门和台湾地区调解员以及外籍调解员成功调解商事纠纷案件共35件。

2018年1月7日,前海管理局牵头,在全国率先建立“一带一路”法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法律库、案例库和专家库,邀请千名法律专业人士在线提供免费的线上法律信息服务,目前平台已覆盖“一带一路”沿线31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相关案例及文献。

记者了解到,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组织,都有一定程度的国际化背景调解人员和机构参与,助力前海调解迈向国际化。

法院诉调对接中心

探索国际商事纠纷前端化解机制

前海法院致力于探索国际商事纠纷的前端化解工作,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2016年,为积极探索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化解的改革工作,前海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揭牌成立。2018年,为积极回应“一带一路”沿线商事主体的司法需求、服务和保障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前海法院成立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2019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总体要求,前海法院正式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自诉调对接中心成立至2020年9底,中心共受理案件14118件,成功调解4685件,充分发挥了国际商事多元化纠纷化解平台的作用。前海法院国际商事调解机制2018-2019连续两年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改革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推广,打造出了具有前海特色的“枫桥经验”。

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努力为商事主体提供便利快捷、高效智能的司法服务,前海法院还与广州南沙法院、珠海横琴法院签订调解员资源共享工作协议,实现自贸区法院解纷资源共享。

前海法院对接国际商事规则,促进多元解纷机制的体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吸收和借鉴域外商事纠纷调解理念以及域内外先进商事调解经验,制定《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调解规则》和实务指引,针对商事案件专业性较强特征,实行“类案类调”机制,制定了包括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股权转让等22类案件要素表,大力提升了国际商事调解工作的专业性与规范性。此外,还在全国率先推行商事纠纷调解前置机制和对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调解的惩戒机制;支持社会调解组织根据当事人的需求提供有偿调解服务。

前海法院着力破解跨境纠纷地域难题,创新“互联网+”调解模式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调解地点的权利,为域外当事人提供方便经济的调解方式。在一件涉港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中,委托特邀调解员在香港促成和解,法官对调解书进行确认,跨境调解模式得到成功尝试,同时也将国际区际商事调解协议纳入司法确认的适用范畴,纠纷得到‘一站式’的解决。对接国际ODR发展先进经验,拓展在线调解平台运用,全面开展跨境纠纷“线上”和“线下”相融合调解模式。在一件著作权纠纷中,法院委托内地调解员和外籍调解员分别在前海、北京通过在线视频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独立调解+独立仲裁”

为跨境商事纠纷解决提供新思路

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原称“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牵头发起,于2013年12月7日在深圳前海共同创立的仲裁调解合作平台,粤港澳地区15家主要商事仲裁调解机构为成员机构。联盟通过整合粤港澳大湾区的商事仲裁调解资源,加强商事仲裁调解服务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合作,共同提升粤港澳地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水平,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和谐的纠纷解决服务。前海引入深圳国际仲裁院、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构建了一个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境内外商事纠纷的法治平台,包括香港当事人在内的中外当事人可以非常便利地通过调解、仲裁机制解决境内外商事纠纷,包括香港在内的律师、调解员、仲裁员等境内外专业人士参与其中,发挥各自的专业技能。联盟以“独立调解+独立仲裁”为跨境商事纠纷解决的创新性思路,调解案件当事人来源国别超过100个。

首宗向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申请调解的商事案件,是在深圳国际仲裁院位于前海的国际仲裁庭成功调解结案的。该案当事人均来自香港,涉及的是中国内地的商事争议,案件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当事人自愿选择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中心作为解决纠纷的调解机构,并共同选定香港和解中心会长罗伟雄先生担任独任调解员。与一般中国内地所采用的“评估式”调解方式不同,罗伟雄调解员采取了香港当事人更为习惯接受的“促进式”调解方式,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基于对深圳国际仲裁院倡导的“调解+仲裁”机制的信任,双方当事人又将该和解协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根据和解协议内容作出裁决,选定的仲裁员是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的白涛先生。裁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可依据《纽约公约》在多个国家的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

发挥法律查明优势

独创“商事调解+法律查明”的新模式

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前身为成立于2014年2月的“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是国内首家以“域外法律查明”为核心业务的实务机构,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自贸办确定的推进自贸区建设的任务落实单位,曾入选“广东省自贸试验区首批制度创新案例”。

2019年10月,中心增加“商事调解”职能,独创“商事调解+法律查明”的新模式,为当事人提供自愿、友好、保密、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目前,中心拥有来自于中国、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全球共17个司法域的100多名位调解员,包括了国内外著名调解机构的创始人、权威法律专家等,专业领域涵盖了金融、建筑工程、商事合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等方面,可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质量的商事调解服务。同时,中心注重加强规范化管理,出台了《调解规则》《收费标准》《调解员行为守则》《虚假诉讼排查指引》《诉调对接工作指引》等。今年4月以来,蓝海中心受理诉调对接的案件500多宗,其中涉港澳台和涉外商事、知识产权等商事纠纷100多宗,调解成功率达30%以上。

2020年9月,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宗债权纠纷案。此案为供应链企业上下游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双方为多年合作伙伴,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借款人多年未能偿还欠款。但出于商业信誉及长期友好关系等考虑,双方均不愿意采用诉讼或仲裁等对抗方式解决纠纷,从诚信及保密的角度出发,双方决定共同向蓝海中心申请调解。在蓝海中心特邀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协商确定了分期付款的履行方式和较长时间的履行期。为确保协议具有执行保障,避免当事人产生额外诉累,蓝海中心向双方详细介绍了深圳法院司法确认工作的相关流程,建议双方依据由蓝海中心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共同向蓝海中心所在地的基层管辖法院前海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前海法院在收到双方当事人及特邀调解机构蓝海中心的司法确认申请一周之内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听证,对调解协议是否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可执行等问题进行了审查,作出司法确认裁定,并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完成线上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对于本次调解+司法确认的程序所体现的高效、低成本、保密以及友好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均表示非常满意。

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服务“一带一路”

由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发起,在市司法局、前海管理局和市贸促委主管下,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于2020年8月27日正式揭牌成立。调解中心是面向国内外企业、机构提供商事争议调解服务的非营利性专业服务机构,以解决涉及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的跨境及国际商事争议为重点,同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查明、专业顾问等法律服务。

在调解员选聘上,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坚持联动港澳,面向国际,整合优质资源,健全遴选机制,打造一支高水平、专业化、国际化的商事调解员队伍。目前,调解中心采用自行物色和单位推荐结合,坚持专业、行业、地域构成均衡合理的方式,从全国、港澳台地区和海外民商法律界资深专业人士中遴选调解员116名。其中,港澳台地区30名、占比26%,国际17名、占比15%。

中心致力打造一套对标国际港澳、体现深圳特色的国际商事调解规则体系,不断拓展调解领域,规范调解程序,提升调解水平,逐步彰显调解模式在多元化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和优势。

该中心负责人介绍,调解中心已与前海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市公证协会、香港调解联盟、香港国际专家学会有限公司等签署合作备忘录,就商事调解领域达成战略合作关系。目前中心接收前海法院等机构转入案件多批,并接受社会转入案件多宗。接下来,中心将与深圳中院、福田区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各大公证机构等建立合作,共同助力商事调解发展。

11月17日,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通过努力,成功调解并履行一宗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原告以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为由,在前海法院起诉浙江省某食品生产公司,要求被告支付食品安全赔偿金。前海法院受理后,委托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由于被告住所地在外省,路途遥远,为了减少疫情期间的人员流动,调解员采取线上方式调解。调解过程秉持调解保密、调解员中立、当事人自愿自决的原则。调解员通过引导当事人去梳理议题与诉求,抓住案件核心利益,跳出自身立场,考量案件现实发展方向,各自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案。经过各方反复沟通,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方案。当天,被告履行和解协议中的支付义务,原告收到和解金后向法院申请放弃诉讼,达到了案结事了且社会关系和谐的效果。 通过调解,各方节省了诉讼费用,避免了路途的劳累和开庭的讼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本案体现了前海法治服务机构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将调解挺在前面,以沟通交流的和缓途径来解决纠纷,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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