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有关!国务院及深圳发布救市新政……

深圳壹地产 2020-03-06 01:27 阅读 1000+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幸深圳" target="_blank">福田田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不误农时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

会议确定:

一是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

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实施上述政策,考虑了社保基金结余等情况,可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抓紧出台科学分类的复工复产防疫指南,指导各地合理确定复工复产条件。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三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支持疫情严重地区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近期,深圳市、区政府部门纷纷采取不同的利好政策,帮助企业和个人“活下去”,促进复工复产。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建设领域防控疫情同舟共济支持企业若干措施》,计划投入1.2亿元财政支出,出台8条支持措施,全力支持福田区住房建设领域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

在精度上更为聚焦

在力度上有了“加码”

在深圳惠企“十六条”减免相关企业、个人租金的基础上,福田区推出的举措,在精度上更为聚焦,在力度上有了“加码”。

  • 比如,在免租和补助的对象上,该措施的支持对象细化调整为“福田区已承租区级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福田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福田区在建工地建筑企业”;

  • 在免租时长方面,对承租区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一律免除2个月租金。免租和补助举措,在春寒料峭之中释放出“温度”。

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辖区物业构筑了坚不可摧的抗疫防线。

从第二条至第五条,相关财政补贴内容都是围绕辖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补贴物业企业的额度上,则形成“梯度”,划分为四个档次,物业企业最高可获得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财政补助。体现了财政补贴的“力度”。

这四个档次为:

对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疫情防控服务,按在管小区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实施两个月财政补助;

对辖区多层老旧住宅小区(竣工年限超过20年且无电梯)的疫情防控服务,按在管小区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再给予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一次性财政补助;

对辖区超过800户的大型老旧住宅小区(竣工年限超过20年且无电梯)的疫情防控服务,按在管小区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再给予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一次性财政补助;

对辖区疫情防控积极作为、表现优秀的住宅小区,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后,按在管小区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再给予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一次性财政奖励。

统筹疫情防控与项目建设

确保两手抓两不误

针对辖区在建工地,福田住房建设领域“惠企八条”的第六条和第七条内容分别从复工和防疫两方面着力。

为鼓励和支持辖区在建项目开工,福田住房建设领域“惠企八条”对辖区在2020年2月29日(含)前达到复工条件并经区建设主管部门复核开工的在建工地,按每个工人500元的路费标准给予建筑企业补助,人数上限200人,单个工地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具体以建设单位和区建设主管部门核定实际到岗人数为准。

为确保和支持辖区在建项目一如既往地做好疫情防控,福田住房建设领域“惠企八条”对辖区在2020年2月29日(含)前达到复工条件并经区建设主管部门复核开工的在建工地,按每个工人100元的防疫物资费用标准给予建筑企业补助,人数上限200人,单个工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具体以建设单位和区建设主管部门核定实际到岗人数为准。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提及的各项补助都是以“第八条”为前提,即对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或不作为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导致疫情频发、扩散等其他严重后果的企业,不予补助。体现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尺度”。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建设领域

防控疫情同舟共济支持企业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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