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稳土地价格、稳房子价格、稳预期,推动西安市房地产业不断稳定建康发展趋势,西安市日前公布楼市新政策,对土地交易、限购、限购等领域开展了明文规定。
《西安市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有关创建房地产工作机制推动房地产业稳定建康發展的通告》规定,住房限购地区内,产品住房买卖协议网签备案满五年且已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五年的方可发售买卖。这与2018年西安市要求的“满三满二”,即房产买卖合同书网签备案满三年且获得《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二年方可发售买卖的要求有较大不一样。
除此之外,最新政策还规定,从西安市外迁到当地户口的农村居民在住房限购地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须落户口满1年,且在当地持续交纳12个月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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