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后发现不是学区房,昌群·湖滨广场拒退定金

浔阳晚报 2019-11-07 10:46 阅读 546

日前,市民代女士向浔阳晚报热线8530000反映,她在昌群·湖滨广场定购了一套公寓房,目的是解决孩子读书问题,但到政府部门咨询发现这里根本不属于学区,与开发商当初宣传的不符,遂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但被拒绝。对此,昌群·湖滨广场销售经理表示,按照定购协议定金是不会退的,而且他们也未对外宣称所售房屋属于学区房,建议市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代女士说,今年7月份,她通过亲戚在昌群·湖滨广场定购了一套公寓房,因为当时开发商称这里属于学区房,可以解决自己孩子的读书问题,基于此才缴纳定金5万元,签署定购协议。她说,自己也不清楚这里是否真的属于学区,所以又到政府部门咨询,结果发现昌群·湖滨广场不在学区内,于是要求开发商退房,但几次协商都没有成功,定金至今未退。

对此,昌群·湖滨广场销售经理杨女士表示,代女士确实在昌群·湖滨广场购买了一套公寓房,还是其丈夫堂兄弟介绍的,按照定购协议,他们没有过错,所以不会退还定金。此外,杨女士还说,在销售时,公司从没有对外宣传是学区房,这是个招商引资项目,公司很多员工来自外地,其子女也有读书需求,所以公司出面,通过关系让职工子女到八里湖新区的一些学校读书,购房者是不能享受这一福利的。她最后建议,代女士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定金退还问题。


浔阳晚报记者 张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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