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朋友看来,“首次购买”与“首套房”这两者之间可以划上等号。毕竟,首次购买指的就是第一次购买房子。既然第一次购买房子,自然而然就是自己的首套房了。换而言之,首次购买等若首套房也没有什么不对。
然而,这三段论并不正确。
所以,在某些情况下,银行会选择拒绝给予大家伙首套房优惠。我们或许确确实实是“首次购买”,但购买的并非“首套房”,问题主要集中在首套房的认定上。
在华夏,不同的城市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方法有着细微的差异。不过,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看房不看贷、看贷不看房、看房又看贷。
看房不看贷,顾名思义指的是,只看我们名下有没有房子,不看我们的贷款记录。倘若大家伙在当地名下没有任何房产,再度购买就算首套房。如果有房产,即便是继承长辈的遗产,依然算作非首套。而看贷不看房指的就是,只要之前贷款买房,无论房贷是否还清,都要纳入非首套的范畴当中,除非之前购房乃是全款买房。至于看房又看贷,要求购房者名下没有房产,也没有房贷记录。换而言之,就算之前贷款购房,还完房贷之后,再将房子卖掉,依旧无法算作首套。
因此,大家伙决定买房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当地实施的具体限购措施。以长沙市举例。曾经有一对长沙的夫妇决定在当地购房,可是由于女方在婚前买过一套房,并且现在还在还贷当中。于是,她打定主意,让丈夫出面购房,享受首套房优惠。看房、选房……一系列事项结束之后,他们去银行办理首套房业务,可银行工作人员最终拒绝了他们两个的申请。
原来,长沙市有过规定,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贷款仍未还清,另一方就算没有房贷记录,名下也没有房子,选择购房,也不算做首套房。而假如在婚前购房,就算男朋友或者女朋友贷款买房,依然背负着房贷,只要自己名下没有房产,过去也没有过房贷记录,那么购房肯定被归纳到首套房的行列里面。换而言之,家庭买房,首套房的认定并不仅仅局限于丈夫或者妻子当中的任何一个,而是两个共同考察。
既然如此,很多朋友可能在想,夫妻两人离婚,是不是就可以享受到首套房的优惠了?
不错!
在过去,有很多家庭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压低成本买下了房子,然后成功复合。但是,随着这种方法广为人知,甚至上了头条新闻,政府无法坐视不管。许多城市已经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限制。某些地方,直接规定,夫妻离婚以后,一定时间内不允许购房。
所以,大家伙如果想要享受首套房政府,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婚前购买。只有在这种情况之下,才能够受到法律的切实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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