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任何跟房子相关的政策一经出炉,必然会在市场引起躁动并引发各种涟漪效应。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其中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至5%。该法律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1997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税率由各地自行决定。契税税率幅度保持了一致,仍为3%~5%,只是从暂行条例升级到法律层面。
相较于目前199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本次通过的契税法也有一个不同点,即免征契税的情形中多了一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多年来,房地产交易一直享受契税减免政策,实际执行的是契税优惠税率,主要在1%-3%之间。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契税减免也是调控的一项常规工具。那么,契税法的出台,是否意味着房产交易成本将会大幅提高?
最近的一次房地产契税税率调整是在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作为住房交易领域中三个最重要的税费(契税、增值税和个税)之一的契税,购房人对契税实际适用税率肯定是高度关注而熟悉。目前契税暂行条例是把3%-5%规定为税率,再通过国家税收优惠减免操作减到1%-3%。但契税法将税率幅度确定为3%-5%,肯定会产生提高个人住房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误读。而这点又必然会被开发商和房产经纪人所利用,鼓吹“今年不买房,明年多掏钱”怂恿购房者加快交易,避免错过这次上车的窗口期。
房地产市场本就容易“杯弓蛇影”,契税法的通过,立马就对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甚至可能已经引起过度反应。
如果没有国家层面的解读和把控,契税标准税率就犹如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何时落下来的压迫感促使市场做出不一样的回应,而这回应可能又不是契税法通过之本意。
2020年七月份的楼市热浪还没散去,八月的海啸正在暗涌,2021年契税法的施行,都在暗示着房产场下半年的走势不会很平稳,这对于购房者来说,不是一个好消息!
附上国家税总局发布的契税法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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