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确权所需材料与流程是什么?

楼盘网整理 2020-03-03 20:51 阅读 529

房屋确权,应按照法律的规定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常见的房屋确权方式和办理流程:

(一)一手商品房

1、买方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到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

2、带着(1)项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带着(1)项(2)项材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出具契税单;

4、带着带着(1)项(2)项(3)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受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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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手商品房

1、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法律依据:

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提起的诉讼: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屋产权原则上是以房产证书为根据。

依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所以,在法院提起确权之诉,得到的判决也能起到房产证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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