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两口离婚要分房,结果父母起诉儿子儿媳

王景景律师 2019-08-30 14:07 阅读 831
小两口离婚要分房,结果父母起诉儿子儿媳


儿子结婚娶媳妇,父母慷慨解囊,买车又买房——可是,如果小夫妻感情破裂,闹起了离婚,老人家用一辈子积蓄为孩子买的婚房要被“一分为二”,该怎么办?

王男与宋女2016年登记结婚,2017年初男方父母出资50万元为小两口购买一套房屋,该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2017年底王男为了表示自己对这份感情的重视于是将原本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更改为宋女一个人所有。房屋过户到宋女名下不到半年,宋女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时王男的父母才知道他们辛苦一辈子攒钱为儿子购买的房屋竟变成了儿媳妇一个人的财产。50万元的购房款是王男父母将老家一套房屋卖掉所得,且王男和父母之间有一张借条,内容就是王男因购房需要向父母借款50万元整。而且儿媳对于购房款来源于王男父母这一事实并不否认。

面对这样的情况王男父母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利呢?

近年来因为离婚官司带来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借贷问题越来越多。那么,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钱到底算不算赠与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已明确:“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即便父母为子女实际出资购房时未明确表示“赠与”,只要父母从未提出过出资款项是借款、要求返还的主张,那么,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倾向于推定父母出资的性质为“赠与”。

而从本案例中看,王男父母可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儿子与儿媳起诉至法庭,这张借条能明确王男父母和孩子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尽管基于王男父母与王男的身份关系,该借条的证明效力有待评估,但如果儿媳认可款项来源并且在没有其他充分证据予以佐证的情况下,即便该借条真是王男一家为官司特意补上的,但仅凭王男一家的身份关系,依然不能无法否认该借条的效力。另外,宋女与王男在婚姻关系期间,其购房资金的确出自王男父母。且这些借款也都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住房均由夫妻共享,那么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王男和宋女共同偿还。

景景律师认为:姻到底是围城还是花园,完全取决于我们自己。婚姻不仅仅是用来传宗接代的,更需要两个人共同去经营,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当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请不要一味地责怪对方,要用平常心去看待问题,摆正自己的心态,一起好好的解决问题。本案中宋女之所以让王男把房子变成他一个人的,也许她就想要一份安全感,不至于一旦两人真的过不下去了自己什么都没有,这样的想法相信在现在社会中很多女生都会有。但是我想说安全感从不是靠别人给你一套房子就可以得到的,如果能够彼此独立,相互扶持,共同生长。你所拥有不仅是一套冰冷的房子更是一个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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