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解读购房定金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杨明明律师 2019-08-02 15:30 阅读 461

我们在买房时一般情况下都是先看好房子之后再去找开发商的,通常的时候开发商都不会让马上交全款或者首付,而且是先交一定的购房定金。众所周知我们在交定金的时候也是要签署购房定金合同的,那么因此涉及到的购房定金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今天京师上德律师团队为大家来解读一下。

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解读购房定金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购房定金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售房者全数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所以要确定好协议的效力。比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购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这样的协议就属于无效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售房者就需要返还定金。

2、确认协议的内容,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比如,如果售房者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

3、确认违约责任人,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4、确认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5、确认支付方式,在没有和售房者全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要给付定金。如果支付,好直接给付给售房者,不要交给中介转交,因为减少环节也就意味着减少纠纷。

6、确认是否落实至书面,为了避免发生纠纷,任何承诺好都要落实成书面的东西。要知道,如果发生纠纷,录音、证人证言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购房交定金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认购金”与“定金”是需要澄清的两个概念。从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尽相同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签订认购书和交纳认购金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要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而在此期限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与他人,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

定金与认购金不同,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发展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发展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去与发展商签订合同,但因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个体条款双方存在争议,不能达到一致意见,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认购房屋的,发展商应当退还定金。

因此,您需要记住的是,当认购书中标明的是“订金”时,购房者可要回;如标明的是“定金”而您又未在认购书中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进一步协商,从理论上讲,要回定金就比较困难了。

在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后悔的情况相当普遍,而由此引发的纠纷更是难于解决。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为了避免丧失认购金或定金,千万不要急于在签订认购书时马上交钱,而是要考虑清楚后再说。一旦决定交钱认购,不妨在认购书中书面约定,如果购房者决定放弃认购的房屋,发展商应当将定金或认购金退不。

律师时评

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履行必须的程序,不能走邪门歪路,一定要达成一致的意见,避免发生纠纷。购房定金合同有纠纷时,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处理双方之间的纠纷。为了避免发生纠纷,最好将各种承诺都落实成书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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