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耐心调解难解纠纷终被执结

湘西网 2019-08-01 11:37 阅读 598

湘西网8月1日讯(李焱华 吴 英)近日,在执行法官耐心劝导下,抵押人与债权人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抵押人主动承担起责任,自愿变卖房产偿还借款。

2018年10月,被执行人杨某甲在农商行借款70万元,并由张某、杨某乙以其所有的房屋作抵押。借款到期后,杨某甲无能力偿还。随后,该案未经诉讼,以公证形式进入执行程序。

一方是债权人农商行收回借款的法定权益待实现,一方是借款人杨某甲无能力偿还。执行法官多次与杨某甲沟通,他均表示不是不还钱,而是根本没有钱。经从司法网络查控结果得知,被执行人杨某甲名下确实无存款、房屋、车辆等财产。

没有钱也得兑现,怎么办?执行法官将希望投向两位抵押人张某和杨某乙。然而,两位抵押人也没有钱,名下只有一处住房。一旦将住房拍卖,抵押人能否承受?在情理法之中,执行法官有点难以抉择。最终,执行法官尝试做抵押人的思想工作,鼓励他们想办法偿还这笔借款,反反复复,从法定义务讲到普通道理,面面俱到,不漏一点。

经过执行法官的屡屡劝导,抵押人张某、杨某乙主动承担起责任,自愿将其所有的一处房屋以60万元卖与他人,并借款10万元,一并偿还给农商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湘西网-团结报)

(李焱华 吴 英)

(杨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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