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清理处置已批未建土地,握在手中不开发的土地,将无偿收回

鹏城直通车 2019-07-01 17:50 阅读 2000+

6月26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深圳将在2019-2020年开展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彻底解决所有已批未建土地问题。已批未建土地指的是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满2年仍未开发建设的土地。

企业原因

在企业原因、政府原因和外部原因三类未建原因当中,因企业自身原因闲置一年,或曾因企业自身原因经过闲置土地处置且再次构成闲置的,依法无偿收回。

除上述情形外,土地使用权人有开发意愿的,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补充协议并约定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但仅限办理一次,不能按期开发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政府原因

(1)因国家政策变化无法继续开发建设的低密度住宅用地,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按照市场评估地价给予补偿,确需土地置换的,报市政府审议。

(2)因投资计划调整无法开发建设的政府用地,依法无偿收回,确有用地需要的,另行安排。

(3)楼堂馆所用地依法无偿收回。

(4)因片区产业规划定位调整等原因无法开发建设的用地,由区产业部门对拟建设的产业项目进行评估,属于我市限制发展类或禁止发展类的产业项目,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按照市场评估地价给予补偿。

(5)生态控制线内的用地,不符合我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符合我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补充协议并约定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但仅限办理一次,不能按期开发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外部原因

外部原因包括被司法查封、涉及行政边界纠纷、安全范围线等重大问题。

据悉,564宗当中,涉及企业原因的共127宗,土地面积290.65 公顷;涉及政府原因共404宗,土地面积832.65公顷;涉及外部因素的33宗,土地面积71.12公顷。

深圳将清理处置已批未建土地,握在手中不开发的土地,将无偿收回

需要强调的是,已批未建土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多,这些建议路径仅为原则性的处置措施,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对于部分历史成因复杂的已批未建用地,可综合运用上述建议路径,创新工作思路,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置措施。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能取得切实成效,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验收和审查工作。

针对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各位业界人士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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