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1年11月29日公布的《深圳" target="_blank">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有关常态审理锦秀华晟家园3公共性住宅新项目配租申请的通告》,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对2021年12月9日到12月15日期内递交认租申请的本人和企业的材料开展了审查,现将第三批次申请审批結果给予公示公告,并就购房、签订等相关事宜通告如下所示:
一、合格名册
经审查,本批号锦秀华晟家园3公共性住宅合格认租本人(家中)2户(详见附件1);合格认租企(事)业企业4家(详见附件2)。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
三、信息内容校准
申请人如发觉公示信息与具体情况不符合或对未列入公示公告名册有质疑的,请于公告期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深圳坪山区双鱼南街12号行政部门服务中心一楼36至38号对话框递交书面形式核查申请及证明文件。贷款逾期未提交的,视作申请人认可此次公示信息。
四、购房签订事宜
公示公告到期后,由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依照《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有关常态审理锦秀华晟家园3公共性住宅新项目配租申请的通告》明文规定的购房序位、排位赛标准分次通告合格的申请本人、申请企业申请办理购房签订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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