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东莞: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违规者将受处罚

和讯网 2021-09-16 16:50 阅读 1000+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昨日发布消息,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中,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为保证专款专用,维护买卖双方权益,请预购人将商品房预售款存入预售许可登记的预售款专用账户。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购房人按照认购协议、合同等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款、全款及按揭贷款等所有预售款)全部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通知指出,不按规定交存、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暂停监管资金拨付和商品房网签,并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以下为通知原文: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防范房地产市场领域风险,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商品房项目建设,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项目销售现场明显位置张贴购房支付提示牌,标注“为保证专款专用,维护买卖双方权益,请预购人将商品房预售款存入预售许可登记的预售款专用账户”的提示信息。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购房人按照认购协议、合同等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款、全款及按揭贷款等所有预售款)全部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交存、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我局将暂停监管资金拨付和商品房网签,并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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