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等6个地块规划调整公示

深圳商报 2021-05-21 16:53 阅读 2000+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决策部署,拟对 [公明薯田蒲地区]法定图则03-14、04-17等6个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公明薯田蒲地区]法定图则,03-14地块用地面积1352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综合发展用地(C R GIC),容积率4.0,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不作规定; 04-15地块用地面积160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备注“现状保留”; 04-16地块用地面积1771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2.5,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依据政府批件”;04-17地块用地面积65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综合发展用地(C R GIC),容积率5.0,配套设施不作规定,备注“规划”;04-18地块用地面积663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综合发展用地(C R GIC),容积率5.0,配套设施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备注“规划”;04-19-01地块用地面积259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备注“规划”;04-16、04-17、04-18地块内规划有“T”字型建议性道路,连通松白路、公明田园路及科裕九路,红线宽度为7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为保障光明区招拍挂居住用地供应,现对[公明薯田蒲地区]法定图则03-14、04-15、04-16、04-17、04-18、04-19-01地块作出如下调整:

(一)04-17、04-18地块北侧建议性道路落实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2米;04-16、04-18地块东侧建议性道路落实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9.5米。

(二)03-1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不变,容积率4.5,配套设施为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9班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备注“规划,配建不少于7173平方米公共住房,若与04-17地块合并出让,在满足市政管线铺设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设置一条双向地下车行通道连通,仅作连通使用”。

(三)04-17、04-18地块合并为04-17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1432平方米,容积率5.3,配套设施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备注“规划,配建不少于6857平方米公共住房,若与03-14地块合并出让,在满足市政管线铺设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设置一条双向地下车行通道连通,仅作连通使用”。

(四)04-15地块拆分为04-15-1、04-15-2两个地块,用地性质均依据《深标》规范表达为公园绿地(G1),其中,04-15-1地块用地面积843平方米,04-15-2地块用地面积525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五)04-16地块用地性质依据《深标》规范表达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由17719平方米调整为15641平方米,容积率不作规定,备注“现状保留”,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六)04-19-01地块用地性质依据《深标》规范表达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2537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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