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发布关于[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04-11、04-12地块局部规划调整的公示。
该地块位于平湖街道,紧邻地铁10号线及规划地铁18号线,04-11调整为公园绿地,04-12由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5.7,还配建有一座6班幼儿园,将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龙岗区G04212-7号宗地按程序已纳入深圳市安居工程新增计划,该宗地建设安居型商品房涉及对法定规划进行调整,为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助力保障性住房建设,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拟对该宗地涉及的[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04-11、04-12局部地块开展规划调整工作。
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面积18384.4平方米,位于平湖街道山厦社区,北侧为主干道平龙西路,紧邻地铁10号线及规划地铁18号线,处于10号线禾花站1公里范围内。
二、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辅城坳-新木地区]法定图则,该宗地位于图则GX02单元内,涉及GX02单元04-12、04-11及04-08地块;04-12规划为商业用地,04-11规划为公园绿地,04-11及04-12地块备注:“(1)GX02城市更新单元共包含6个地块。其中04-13属“现状保留”,其余属“规划,拆除重建”类地块;(2)本更新单元中无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3)本更新单元“规划,拆除重建”类地块的规划建筑总量约为12.9万平方米(无二类居住建筑)”。04-08规划为水域,备注为现状保留。
三、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04-08、04-11、04-12地块调出GX02单元,其中04-11地块用地面积由2831平方米调整为385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04-12地块用地面积由12319平方米调整为1129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C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调整为5.7,同时配建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6班幼儿园1800平方米(占地18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200平方米);04-08规划为水域,备注为现状保留。
GX02单元范围内其他地块保持不变;
备注:“(1)GX02城市更新单元共包含5个地块(04-19为局部地块),其中04-13、04-19属“现状保留”,其余属“规划,拆除重建”类地块。(2)本更新单元中无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3)本更新单元“规划,拆除重建”类地块的规划建筑总量在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阶段研究确定”。
来源:规划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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