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新规听证会将举行

深圳特区报 2021-05-07 11:50 阅读 1000+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窦延文)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局近日将举办听证会,就《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政策配套衔接,市住房建设局根据新条例,起草了《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4月27日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本次新修订的《指导规则》明确党建引领业主委员会成立和运作的机制。社区党委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街道党工委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党组织建设情况纳入社区党委工作的考核范围。同等条件下有党员身份的业主可优先确定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鼓励并支持有党员身份的委员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此外,还明确加强街道办领导业主委员会选举和换届,由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六个月,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后,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换届小组,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据悉,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本次听证会参加人为9名。具体包括:业主代表2名、业主委员会委员代表2名、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1名、社区党委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基层党组织代表1名、街道办事处代表1名、派出所代表1名、区住房建设部门代表1名。听证会计划于6月3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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