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2021年新规来袭,购房者将会有一笔费用入账

楼讯原创 2021-01-15 14:26 阅读 1000+

  2020年真是非常特殊的一年,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大家都期盼2021年将会带来新的动力和希望,那些过去的悲伤就让他随着时间而去。新的一年肯定要给大家带来一些好消息,所以今天小编就谈谈从2021年起开始实施的新规,给购房者带来点好消息。

  1、住宅永久产权!

  对于房屋产权这个问题一直是购房者比较关注的问题,特别是购买二手房的朋友,在买房时都会详细的问一下房屋是哪一年的,还剩多少产权年限,大家的思维都被限制在70年、50年、40年这三个固定节点时间上,因为大家都担心剩余的年限越少,房子价值会降低,以及到期后房子怎么办的问题。

  关于产权这个问题,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给出了准确答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简单理解就是住宅永久产权!当然需要注意下,上述说的是住宅建设用地上的情况!


  2、业主有一笔合理收入

  不知道各位业主是否留意过自家小区楼下的的一些公共空间,例如广告宣传栏,还有外来车辆停放公共车位收费等,想必大家这些大家都习以为常,根本不会在意,觉得和自己没什么关系,那就大错特错了。在业主的思维意识里,自己和物业就是缴费和被服务的关系,业主们只会交钱根本不妄想能拿回来钱,但是我们来看看别人家的小区是什么情况


  11月23日,广州某小区业主发的一条朋友圈引来众人围观,大概内容是小区直接将公共收益发放到业主手中。从小区业主和物业协商决定把小区公共收益整体移交给业主管理,由业委会代为打理后,收回了小区内电梯大堂广告和部分公共场所租赁的管理权。截至今年9月30日,公共收益资金账户余额为233万余元,扣除相关押金,每户平分到200多元。


  就问你羡不羡慕,虽然平均分配后每户没有多少,但这笔合理费用你不要会进到谁的口袋里呢?而且,新的《民法典》也有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同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千万别小瞧这笔合理费用,日积月累下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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