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越来越高,一些有条件的家庭希望早点为他们的孩子买房。有些父母甚至把房子登记在孩子的名下。然而,对于这种一步到位的方法,虽然免除了第二次交易的税费,但其弊端也非常明显。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弊端?
一、只能全款
如果孩子未满18岁,又想把房子登记在孩子的名下。那您就不能选择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只能全额付款。这是因为贷款只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达到18岁是一个硬性的条件。
二、财产分割麻烦
如果夫妻婚姻破裂的话,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但以孩子名义登记的房产是不可分割的,即使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因为从法律上看,财产属于子女,只是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
三、父母不能随便出售孩子名下房产
父母可以为孩子买房子,但不能出售子女名下的房子。根据正常程序,子女拥有的房子只能在其年满18岁后征得其同意后才能出售。
如果不得不出售的话,应先取得监护人的签字文件,确认监护人的资格,然后签署担保书:出售子女财产是为了子女的利益,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父母不允许出售子女的财产换取套现。
四、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虽然父母都是实际的出资人,但这房子已经注册在孩子的名下了,父母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想收回房子,如赡养纠纷等,这种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因为物权法对不动产权有着明确的规定。
虽然考虑到房价上涨的因素,为孩子提前买房是一个合理的选择,但是这些风险也应该提前知晓并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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