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旧住宅区借“棚改”概念炒房,深圳福田发文称将下架炒作房源

南方都市报 2020-05-31 10:25 阅读 972

  报料有奖

  南都讯 记者张馨怡5月27日,深圳" target="_blank">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出关于严禁旧住宅区借“棚改”概念炒作二手房价格的通知,称将严厉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严禁业主、物业、中介炒作“棚改”概念,如遇挂牌价明显高于近期市场成交均价,或明显偏离旧住宅区住房价值的房源,将“下架”有关房源。

  据了解,该通知在当天直接发放至福田各街道办事处,各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通知称,近期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到投诉,有旧住宅区借“棚改”概念炒作、哄抬房价,现就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首先,要维护棚改计划的严肃性。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福府规(2019)1号),福田棚户区改造工作应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合理确定目标计划。棚户区改造由区政府主导,街道办事处开展意愿征集,意愿征集符合要求后报区棚改指挥部会议审议,审议通过的,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后,在部门网站公告。未经官方渠道发布的“纳入棚改计划”信息为不实信息。

  同时,将严厉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严禁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在小区张贴有关“棚改”横幅、进行意愿征集,发现类似情况各街道办应第一时间予以取缔;严禁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擅自散布日住宅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不实信息,炒作、哄抬房价;严禁自媒体借“棚改”概念炒作、哄抬房价。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对挂牌价明显高于近期市场成交均价,或明显偏离旧住宅区住房价值的房源,该职能局将第一时间介入查处,要求有关房源“下架”;对网络媒体等发布虚假信息、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的行为,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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