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楼市调控一周两变:撤回限售松绑新政 重新收紧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0-04-15 10:50 阅读 1000+

(原标题:重磅丨青岛楼市调控一周两变:撤回限售松绑新政 重新收紧调控)

青岛也成为继海宁、广州济南、宝鸡、驻马店等之后,第六个因尺度过大而对楼市优惠政策做出调整的城市。

4月14日,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办的青岛网上房地产官网重新发布“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网络房展”活动规则,新规则由此前的9项条款缩减为7项,不仅对限售规则做出调整,而且取消了人才购房优惠政策,以及二套房认定中的相关规定。

但新规则同时做出限定,“2018年4月18日之后新购的住房仍需执行满5年上市的政策”。

此前的2018年4月18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曾发布通知,青岛市区范围内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因此,这也是青岛限售令出台两年后的首次调整。

同时,原规则中“对由于继承、拆迁等原因,居民家庭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共有份额的,不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的条款,被删除。也即,

另外两项松绑条款,也被收回。其中包括,“在本市工作、符合人才条件的,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符合落户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办理落户手续后,可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调整后,青岛也成为继海宁、广州、济南、宝鸡、驻马店等之后,第六个因尺度过大而对楼市优惠政策做出调整的城市。

附:新版“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网络房展”活动规则

1.按照消费季“商家优惠、政府补贴、金融助力”的要求,倡导参展企业开展打折促销、团购优惠、推出特价房、给予二手房租售交易佣金优惠等活动。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参加房展、开展各类优惠活动、房屋成交量高的,在本年度信用评价中分别予以加分。

3.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承租人享受提取公积金支持。

4.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继续执行限购、限售政策。

5.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原有住房新购住房的,新购后家庭拥有住房不应超过2套,且出售的原有住房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2018年4月18日之后新购的住房仍需执行满5年上市的政策)。

6.依法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可以按照规定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7.网络信息平台应当核验房源信息发布机构资格、人员身份和房源真实性信息。对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机构及从业人员,网络信息平台应当删除相关房源信息并限制或取消其发布权限。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王晓武_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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