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新规让业主管理共有收益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2020-03-12 23:37 阅读 1000+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李舒瑜)3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正式实施,一系列全新的规定开始走进市民生活。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对于种种长期困扰小区居民的难题,都有针对性解决的举措。

业委会成立难的问题怎么破?《条例》降低了业委会成立“门槛”,“双过半”不再成为必要条件。业委会委员的选举采用两轮投票的方式,首轮“双过半”的候选人直接当选,未能选出的,采用第二轮投票,按照该轮选举的得票顺序当选。

高空坠物怎么管?《条例》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不侵犯他人隐私的前提下安装摄像头进行取证。

车多位少,小区车位如何分配?《条例》规定,须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车位的权属。住宅物业的车位约定归建设单位所有的,其所有的车位只能出售、附赠、出租给业主。

作为一大亮点,《条例》还规定共有物业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大会成立后可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业主大会可以凭代码到合作银行开设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将“钱袋子”牢牢攥在业主自己手中,真正掌握主动权,实现当家作主。

我国各地的地铁和公交车上普遍都设有爱心座椅。但是,如果有人强行霸占爱心座椅,除了道德谴责外,大家也无可奈何。3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规定,其他乘客使用优先座位不给行动不便利的人士让座的,司乘人员应当进行劝告;乘客不听从劝告妨碍公共秩序的,司乘人员可以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条例》还建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制度,对拒不道歉,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执法机关可以将违法行为视频资料在有关媒体或者场所多次播放,直至违法行为人按规定向有关当事人或者向公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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