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深圳规划土地监察工作成绩斐然

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2020-03-12 23:35 阅读 2000+

▲龙华区拆除大水坑社区源隆大兴厂内一处占地面积2450平方米、高4层的永久性违法建筑,建筑面积约9800平方米。

▲龙岗区“最牛农民房”拆除后,消除安全隐患,已完成复绿。

▲5月21日,福田区启动鹏峰八卦岭汽车城清拆工作,拆除面积为2.85万平方米。

▲6月21日,光明区组织开展清拆行动,拆除玉塘街道玉星路63号违建,建筑面积29739.71平方米,该处违建是市重点督办案件之一。

▲6月17日,“罗湖区最大规模过期临建”东益汽车交易广场拆除现场。

▲7月17日,宝安区沙井街道拆除衙边社区第二工业区5栋永久性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

2019年,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系统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广东、深圳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工作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拓展新工作思路,在持续保持违建“零增量”的基础上提前两个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存量库内违建处置比例大幅提升,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了坚强保障。

加强领导统筹推动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

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将做好违建治理作为贯彻落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加快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工作会议,明确年度拆除消化违建目标任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凝智聚力,积极建言献策。各区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持续保持辖区违建治理工作高压态势。市规划土地监察局组织赴北京上海广州学习拆违治违经验,赴全市十一区调研规划土地监察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召开4次全市规划土地监察局长例会,高标准、严要求部署推进各方面工作深入开展,定期召开全市“控新增、减存量、保安全”工作会议,开展查违共同责任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

创新完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关于推进规划土地行政处罚案件执行与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推进规划土地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和处置工作,盘活土地和房产资源,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治理和消减存量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修订并重新发布《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施细则》《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执法格式文书(2019年版)》,进一步明确了执法办案的标准。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交叉评查全市2018年立案归档的49宗案件,评定优秀卷48宗,优秀卷比例由2018年的83.67%提高到97.95%,及时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卫片执法工作。落实部、省自然资源执法“严起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2019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市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等,聚焦上级约谈和问责重点,对违法占耕、瞒报漏报情况和违法建筑增量情况开展现场监察,并选取重点问题辖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各区落实整改。加强对各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拆除消化违建数据填报和核查工作,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印发《关于落实查违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做好“控新增、减存量、保安全”、生态红线违建整改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案件执行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定期组织召开全市例会推进工作落实,组织开展三年攻坚行动、 “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等重点工作集中督导检查338人次。深入推进规划土地监察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共接收案件线索16宗,第一时间进行排查核实处理。

多措并举拆除消化违法建筑实现新突破

强化“拆”字当头,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开展全市“国土空间提质增效”违法建筑集中拆除专项行动,掀起新一轮违法建筑拆除热潮。各区落实属地管辖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开展重点案件拆除行动以及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同时通过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建设用地清退、历史遗留建筑处理、完善手续等多种方式拆除消化违法建筑,均超额完成辖区年度拆除消化目标任务,实现“零增量”“减存量”。

全力推进历史遗留建筑处理实现突破。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充分释放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历史遗留建筑处理办法政策红利,迅速展开相关工作。共计2000余栋历史遗留建筑申请处理。夯实基础加强组织保障。市规划土地监察局组织赴街道、重点企业对口调研,解决处理工作实际困难。多次开展历史遗留建筑处理骨干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会、操作指引封闭讨论会,提升区、街道骨干人员业务能力。各区区委、区政府落实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区、街道明确处理内设机构,指定专职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创新机制明确工作规范。进一步优化完善历史遗留建筑处理信息系统,规范处理流程;修订操作指引、格式文书;制定地质灾害调查、测绘成果审核等操作指引,结合处理工作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各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分类推进实现工作突破。开展“加快产业类历史建筑处理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系列调研,走访各区典型历史遗留建筑企业,积极引导,主动服务,点对点、面对面进行政策宣传,了解处理意愿,协调处理难题,重点突破典型案例。立足补齐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探索推进原村集体、政府申报公配类历史遗留建筑处理。深化历史遗留建筑及新增违法建筑“一张图”建设,开展经济社会监测。对于建筑面积异常偏大或偏小的数据进行清理修正,对于历年已取得产权手续、处理工作中补申报以及2019年拆除数据进行更新,增强准确性、时效性与完整性。从经济、社会、管理三个维度对全市历史遗留建筑及新增违法建筑进行监测。

持续深入推进三年攻坚行动取得新成效

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河湖五清、高尔夫球场整治、一级水源保护区违建拆除整治专项行动。召开多次“大棚房”问题推进会议,开展卫片比对和现场滚动式排查,及时完成拆除整改“大棚房”问题7宗。组织开展涉河湖违法建筑排查整治,督促各区严格推进落实涉河湖违法建筑清理,及时拆除整改522宗违法建筑面积约22.47万平方米。组织对高尔夫球场近两年执法情况和过往问题球场执法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无顶风扩建、擅自恢复建设等行为,推动落实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过往问题球场案件执行工作。巩固一级水源保护区违建拆除整治成果,印发《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土地监察相关工作的通知》,加强日常巡查防控,对新增违法建设及时移送、查处。

深化机制推进违建安全纳管。依托违法建筑清查和安全纳管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各区做好安全纳管信息录入工作。落实违法建筑全面管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组织各区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治或张贴安全标识。强化开放透明工作机制。开展土地日、法制日、查违进社区等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查违工作氛围。狠抓巡查防控和案件办理。各区严格日常网格化巡查和案件查处,严格依法履职到位。

此外,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开展铁路沿线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铁路沿线范围内违法用地排查整治、地铁沿线和地铁保护区违法建设治理、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临时违法建(构)筑物排查整治、“房中房”专项整治、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房地产领域社会矛盾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

深化主题教育加强队伍建设焕发新面貌

2020年,全市规划土地监察系统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部署和“加快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工作要求,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指导意见》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持续保持“零增量、减存量”高压态势,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全市拆除消化违法建筑工作确保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以点带面、强力推进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历史遗留建筑处理力争取得更大成效,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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