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之间看到这样一则新闻:深圳某男子通过法拍房购买一套学区房,原本以为只需要花369万就能“捡到便宜”,在计算税费后,房价却摇身一变成了611万……
这是怎么回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拍房拍到“烫手山芋”,只能违约
阿奇(化名)一直有购房的打算,最好是能买一套学区房给小孩上学,事情就这么巧,偶然之间,他在淘宝的司法拍卖房看到一条价格绝对划算的学区房,动心了。
随后,阿奇经过19轮出价,最终以369万的价格拍得一处房产。
当时该小区二手房成交均价为7.3万每平方米,以此计算阿奇的房子大概在566万元左右。而阿奇以369万的价格拍得,相当于省下了30%的钱。
本来这是一件非常高兴的事情,然而万万没想到12个小时后却变成了一场“噩梦”。
二、低价拍得的房子为何变成了“烫手山芋”?
因为这套竞拍价不足370万的房子,税费竟然高达242万。
若按照阿奇369万元的拍卖价加上242万元税费计算,他总支出至少611万元,远高出市场价45万元。而据一些评估机构给出价格显示,该套房子的快速变现评估价为403万,市场评估价也仅533万。
三、法拍“人坑者”还不止一人
之后,阿奇到法院申诉,希望说明情况让法院同意减免土地增值税或解除合同约定。然而,在法院他们遇到两个和自己情况一样的买家,也是拍了同一个小区的房子。
四、法拍房,“小白”勿碰
你以为法拍房只有税费这一个坑吗?法拍房表面上看着便宜,实际上隐含的东西是非常多的。
除了要懂得计算税费,还需要去做房子的前期调查,比如有没有人住,好不好收房,有没有租约,欠了多少水电费,管理费,还有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
前期的调查和计税费都不是最难的,收房最难。因为法拍房大部分都是有人占用,这些使用者大多与原业主有关系,所以不会拱手相让。
购买拍卖房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1、拍卖的房产上存在有长期的租赁合同,依据民法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竞买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不能对抗租客的租赁权。
2、拍卖房里实际居住的如果是已经和原业主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一定的购房款,还和原业主已经办理正常交房手续的买家,竞买人只能取得所有权不能取得占有使用权。
3、房屋存在违法建筑,拍卖面积和实际登记面积不一致或其他质量瑕疵的责任只能由购买者承担。
4、原业主给其他特定关系人设定的居住权限。
比如,有老年人、病人或未成年人长期在涉案房产里面居住生活,这些人是原业主设定的实际居住权利,竞买人要想通过正常的渠道,收回房产的占有使用权,存在困难。
5、不能正常解除抵押的情况。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受产权人和抵押权银行之间抵押合同条款的影响,具体看抵押合同约定能不能提前赎楼,如果银行不同意提前解除抵押权,就存在麻烦。
另外一种就是业主和其他人存在联合抵押行为,也存在抵押权无法注销的问题。
你看了这些问题一定冷汗直冒了吧?所以温馨提醒,如果你只是因为便宜,千万不要轻易碰“法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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