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澎湃新闻网(www.thepaper.cn)从四川省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掌握到,4月19日其公布了《对于进一步搞好绵阳市不仅有住房电梯增设工作中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自2022年5月20日起逐渐执行,有效期限5年。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调节决议案决议占比,撤销“一票否决制”,确立公积金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申报的方法和范畴,还确立电梯增设所需基本建设、运作、维护保养等花费关键由业主注资的,政府部门提供一定补助。
《实施意见》确立,不仅有住房电梯增设需要的基本建设、维护保养、管理方法等资产由业主依据所属楼房等要素,充足商议后按认同占比一同注资。整体规划核查且竣工验收根据后,合乎住宅提取公积金标准的业主,可以申请办理获取自己及另一半的公积金用以电梯增设,总获取信用额度不能超过扣减财政补贴后,该户应缴纳的改装电梯分担额度。业主可按相关规范规定申请办理应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用以电梯增设。激励业主设立电梯增设资产共管账户,确保资产应用公布、全透明,金融机构组织应予以支持。
此外,《实施意见》提及,要积极主动支持多种渠道筹资,激励银行增加对电梯产业链的银行信贷支持幅度,支持金融企业、保险业、各种民间资本及有关产业投资基金参加电梯产业发展规划。
政府部门支持层面,《实施意见》称,不仅有住房电梯增设新增加一部分不记入总建筑面积,不记入各单独立户业主的产权年限总面积,不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免交城镇化建设配套费;新增加总建筑面积不视作提升建筑容积率,不征缴扩容土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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