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对于每一位居民来说都算得上是一件大事,有着深厚感情的房屋出手都会觉得非常心疼,同样的拆迁之后被拆迁人都会得到一笔拆迁补偿款,有的人凭借这个款项成为了富人,还有一些人因为补偿措施成为了穷人,引起房屋补偿价格高低的主要因素就是房屋的估值,最初拆迁方都会评估被拆的房屋价格,这个步骤非常关键,因为评估的结果直接和补偿的数额挂钩,现在要说的就是人们应该怎样来使得评估结果更有利于自身,最大化拆迁后所得的利益。
房屋的评估机构是怎样确定的呢?
现在有相关法律说明,房屋的评估进行认定的过程中是由被征收人来选择机构的,如果和被拆人协商存在意见分歧,那么就会按照少数人服从多数的办法来施行,从这个规定就能够看出来被拆迁人的选择相当重要,评估的结果和寻找的评估机构有关。
如今来看为房屋估价的机构数量非常多,当然了它们的资质也是有的好有的坏,被拆人在选择评估机构时要多加留心,看看寻找的机构是否具备完备的资质,如果征收房屋的面积不小,那么也可以寻求两家机构同时进行,要是没有经过专业评估机构认定就开始动工的话就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这点要多加注意。
在拆迁后拆迁方应当履行的内容
第一步,拆迁方要对被拆的房屋做一个全面的考查,仔细进行评估,同时要注意拍摄以及取证,保存的资料要能全面的反映出房屋的特点。对于拆迁方考察得到的这份报告,被拆人要查阅并签字确认,在一系列的步骤中拆迁方和评估机构的盖章是必不可少的。最后评估机构把房屋评估完毕后,将结果通知给拆迁方,拆迁方同时要将结果公布,在这公布期限内如果被拆人对评估结果不产生异议的话那么就按照评估的结果进行补偿,存在异议的话就由评估机构进行说明。
被拆人在拿到评估结果的10天期限内,可以地产机构申请评估,如果还是不满意的话可以通过评估专家的委员会进行鉴定,如果对补偿意见还是不满意,那么就只有按照国土征收补偿办法中第26条的规定处理。
居民不用承担评估房屋产生的费用。
在房屋进行评估和鉴定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被拆迁人都是不用承担的,对房屋的评估是由拆迁方和评估方进行沟通联系,评估费当然就由拆迁方承担,如果被拆人对于评估结果不满意的话,那么复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就由地产商负责,上面说到的就是关于房屋征收相关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专业的行政法领域维权律师,定期提供行政法知识的交流与分享。 ■关注“杨在明拆迁律师”遇到了拆迁问题随时可以进行沟通与咨询。 ■“杨在明律师”曾参与立法、担任过法律课堂讲师、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行为法学会客座教授、遵循“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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