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私占屋顶露台工程施工 被确认为违法建筑
由来:第1眼-重庆广电
第1眼-重庆广电信息,高层住宅住户擅自私占屋顶露台,而且在上面修建别墅庭院,这让别的居民很有建议。大伙儿表明:屋顶的室内空间属于大伙儿全部,为何就被少数的小区业主私有了呢?
这儿是重庆高新区巴福镇的弘阳岁月澜庭住宅小区。前不久,居民们发觉7栋楼31层住户的室内装修个人行为有一些出现异常。31层仅有二户,楼梯道一前一后各联接一个露台。楼梯道的这些部位本来有一扇窗户,被31层的居民封闭式。31层的二户居民还各自从自己家墙面上开一道门通向就近原则的露台,这样一来,31层的二户小区业主就各自把2个露台占为己有,提升了自己的使用的面积。
这一住宅小区是上年完工的,现如今31层的二户居民都是在室内装修。大伙儿通过32楼的楼梯道窗子见到,这一露台上已经工程施工,修建了大花坛,沉积了许多土壤,还铺装了水电工程管件。别的居民担忧,如此工程施工,是否会危害建筑工程质量?
大伙儿敲了31楼居民的房间门,没有人回复。物业公司表明,她们先前多次向31楼的二户小区业主下达整改报告,也把这事报告给有关部门。就在今天,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给这二户居民下达了勒令终止违法建设通知单。上边写到,居民私自修建的违反规定建构筑物没经整体规划批准,属于违法建筑,依据有关要求,勒令其3日内自主清除新建违法建筑,假如未终止违纪行为或是贷款逾期未清除,将通告有关公司依规终止供电、配电、气路服务项目,并报请有关部门强制劝阻。物业公司表明,下面会把通知单送到31层居民。
根据这事,大家提示大伙儿,不必抱有心存侥幸、擅自占有公共区域、修建违法建筑。
第1眼-重庆广电新闻记者 郭金铭
原文章标题:住户私占屋顶露台工程施工 被确认为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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