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北青报
新京报讯 (新闻记者徐倩)5月1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对于推动房地产业稳定建康發展的通知》(通称“《通知》”),从确保刚性住房需求、适用改进性住房需求、达到有效购房信贷需求等七个层面做出提升调节,将自当日起实施。
实际看来,《通知》确立,对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生孕二孩或三孩的农村居民,容许其新增加选购一套产品住房,在其中非本地户口农村居民需给予购房之此前3年之内在当地总计交纳24个月以上个人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实。
此外,《通知》强调,将本人住房出让所得税免税期限由5年调整为2年;产品住房获得不动产证满2年的可以买卖交易出让。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提到要达到有效购房信贷需求,积极支持住户有效住房信贷需求。银行业要精确实行好差异化住房信贷现行政策,有效明确盈利性本人住房借款的首付占比和货款利率;激励金融机构对合乎购房现行政策规定且具有购房工作能力的购房人,提高贷款和还贷便捷度,更强达到刚性和改进性住房需求。
除此之外,在确保刚性住房需求层面,《通知》指出要发挥好保障性住房住房“防贫”功效,进一步加强对新市民、年轻人、各层次优秀人才、中低收入者户口家中等关键人群的住房确保。例如,根据扩张保障性住房租用住房提供,减轻新市民、年轻人等人群住房艰难;根据配股“三限房”、深圳保障房等,减少满足条件的刚需房人群和优秀人才的购房门坎。
编写 杨娟娟
审校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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