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整治小产权后续,律师协会发文!禁止为违建公证、见证

搜狐焦点深圳资讯 2021-05-15 07:57 阅读 1000+

除了沙井、龙华整治小产权外,深圳市律师协会也转发深圳市司法局 《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4月29日,深圳市律师协会转发深圳市司法局通知,禁止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为违法建设提供公证、见证和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禁止为违法建设提供公 证、见证的通知 

深司〔2016〕30 号 

各区司法局、新区综合办,市公证协会、律师协会,各公证 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查严 控违法建设的决定》,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现就禁止为 违法建设提供公证、见证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禁止为违法建设提供公证、见证的重要性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 的决定》对我市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进行了统一部署,是 市委市政府为保护城市发展公共资源、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 水平的重大举措,对推进我市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社 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进程有着十分重要意义。 

律师和公证作为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主体,承担着维护 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 重大使命。为违法建设办理公证或见证将严重误导公众,助 长不良社会风气,给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各单位各部门 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职责。

 二、加大对违法建设提供公证、见证的监督管理力度 

各区司法局、新区综合办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行政 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从 事违法建设公证或见证的排查力度,一经发现,要严格依法 处理。

同时,要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建立和完 善查处违法建设公证、见证的工作制度,依法对本行政区域 内的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定期检查工作,对为违法建设 提供公证或见证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公证协会和律师协会要发挥好行业的管理职能,加大 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指导力度。要制订详细、全面的行业规范, 明确为违法建设提供公证、见证的处分措施。对违反行业规 范为违法建设提供公证、见证的行为坚决进行调查处理。

 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 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应当承担起管理责任,加强文案 的管理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收案登记、委托代理合同、机 构信函和公章使用的管理力度,筑起预防为违法建设提供公 证、见证的第一道防线。 

三、加强对违法建设公证、见证的排查和上报工作 

各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于 3 月份前对本机构是否存在为 违法建设提供公证、见证的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 认真登记和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不报。对已办理的公证、 见证要依法采取补救措施,并消除影响。 

深圳市司法局 

2016 年 2 月 5 日

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 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 

深司〔2009〕221 号 

各区司法局,市公证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销售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深府办〔2009〕96 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统一部 署,我局将对全市公证、律师机构为违法建筑销售提供公证 和律师见证服务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查处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是市政府今年部署的重要工作, 对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环境,强化我市土地资源管理, 推进城市化进程有重要意义。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市政 府建立了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销售行为专项整治联系会议 制度,要求各相关部门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建 筑销售行为。我局作为查处违法建筑销售行为的责任单位之 一,将加强对律师行业、公证行业的监管,严厉禁止为违法 建筑交易行为提供公证和见证服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 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明确分工、责 任互人,确保排查浅滩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排查、积极整改 

市、区公证处及务律师事务所要集中组织力量,开 9 月 30 日前对本单位业已发生的为违法建筑销售提供公证和律 师见证服务的情况,进行普查登记,针对本单位存在问题认 真做好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公证和见证行为 再次发生。 

排查整改范围包括: 

1、为集体股份公司与外来企业或个人合作建设的建筑销售提供公证或见证服务情况; 

2、为集体股份公司自行集资建设的违法建筑提供公证 或见证服务情况; 

3、为个人或企业在向集体股份公司购买的土地上建设 的违法建筑销售提供公证或见证服务情况; 

4、为原村民将集体股份公司分配的房屋非法销售提供 公证或见证服务情况; 

5、为原村民在私宅用地上违规多建或违规合作兴建房 屋销售提供公证或见证服务情况; 

6、为其他违法建筑销售提供公证或见证服务情况。 

三、加强监管,明确责任 

打击违法建筑销售行为,严厉禁止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 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是一项不容丝毫懈怠的长期的工 作任务。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要从维护本单位执业信誉和 全行业健康发展的高度,自觉、依法杜绝为违法建筑销售提 供公证和律师见证行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要 加大对公证和律师行业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坚决制止为违法 建筑销售提供各种形式的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对排查整治 后仍然顶风作案,为违法建筑销售提供公证和见证的,将坚 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司法局办公室 

2009 年 9 月 7 日 印发

事件回顾:

近日,央视财经《正点财经》报道了深圳小产权房。报道表示,近期,深圳的小产权房市场异常火热,涨幅最高达50%,甚至出现了一房难求的现象。

其中有提到宝安沙井、龙华清湖和大浪的小产权房。网上传出一则龙华大浪街道经济服务办公室通知,要求各股份合作公司:

1、各股份合作公司不得进行小产权房交易。

2、各股份合作公司不得为小产权房交易提供见证,不得为小产权房交易材料加盖公章。

3、各股份合作公司向辖区村民,股民做好宣传工作,告知不得进行小产权房交易。

沙井也快速行动,目前当地小产权房中介的门店已经暂时查封。据悉,沙井炒作严重的几个城中村停止过户、停止律师见证,如学府、耗一、耗二、壆岗等。

央视报道回顾:

深圳小产权房销售火爆 近八成购房者为投资客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房子本身并没有大家所认同的产权,或者说只有部分产权。在深圳,小产权房最早发展于宝安区沙井镇,占到了沙井建筑的一半以上。

记者在沙井走访时发现,这里的小产权房不仅规模大、小区多,看上去与商品房相差无几。这里的中介告诉记者,最近,想了解小产权房的人特别多,尤其是沙井片区的小产权房,甚至一个月卖出几十套。

深圳某小产权房房产中介:我们今年成交了这么多,有八成都是投资客买的,住家的只有两成。

深圳小产权房涨幅最高达50% 回迁指标房水涨船高

龙华区大浪的一栋小产权房,这里的两房一厅卖60万到65万左右。中介称,这里的房子不计算面积只按套算。而据记者观察,这些小产权房的户型一般,有的甚至被改成了没有阳光的暗房。

深圳某小产权房房产中介:只要是小产权房都很火,今年和去年年底比较,涨幅15%到18%,我自己也投资了四五套房。

记者还发现,一些带有拆迁概念的小产权房,价格更是水涨船高。

深圳某小产权房房产中介:只要有拆迁,跟拆迁挂钩的房子都不便宜,都是卖到3万、4万的单价,然后还是博,去年买这里120万两房,到现在涨了50%,这是纯利润,随时可以交易,客户9月份过来买了四套,5月全部卖了挣了90万。

目前沙井一些即将拆迁的小产权房价格上涨明显,均价甚至已经超过5万元。在官方的二手房成交参考价中,沙井的数个小区均价基本上在每平方米4万至5.2万之间,与小产权房单价已经相差不大。

除了小产权房,一些中介还做起了回迁指标房的买卖。中介表示,回迁指标房虽然也是无产权登记的小产权房,但却已经有开发商进驻洽谈城市更新,一些原村民可能急需资金,拿出一定的回迁面积出售,这些房子在经城市更新之后得到确权,就能获得不动产权证。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焰:这类回迁指标严格来说,买卖应该不违反国家禁止性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回迁整体是要求购房者一次性支付全部的房款,而且回迁的周期长达5到10年,对于购房者的资金压力要求是比较大的。

购置小产权房存在法律风险

在官方的表态中深圳并不存在小产权房,只有“违法建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些小产权房存在违反合法建设申报流程,未进行正规用地与建筑规划许可以及建设施工许可申报等情况,甚至有的小产权房存在违规占用建筑红线等现象,该类建筑多出现在各个城中村。

虽然深圳早在2004年就实现了农村集体土地的国有化转换,但深圳仍是全国小产权房问题最突出的城市之一。

有小产权房的销售中介告诉记者,大多数的小产权房目前只能选择全款交付。买卖关系证明除了买卖合同,还有律师见证和村委物业公司的盖章。不过,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深圳多数村委已经不会给相关小产权房交易盖章或作证。

深圳市司法局早在2009年就发文严禁律师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见证服务,2016年又再次发文确认,不只针对违法建筑类小产权房,那些有合法报建手续的小产权房,因为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交易行为本身无效,见证也同样无效。

业内人士表示,小产权房交易常常存在无法过户、一房多卖、业主反悔、不配合签约、交易信息不透明、时间周期长等重大潜在风险。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焰:小产权房其实在法律上是不会被承认的,而且如果出现相关的纠纷,法院通常把这类的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当做无效合同去处理,所以我觉得,最大的隐患对于购房者来说,是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现一房两卖,没有办法确定真正业主情况下,购房款很可能会打水漂。

关于律师在小产权房买卖,进行所谓的律师见证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但市场中确实存在很多中介,以律师的这种事务所可以进行所谓的律师见证的形式进行揽客,减少投资者的心理这种法律上的一个风险,这些律师见证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对小产权的合法性是毫无帮助的。

(咚咚找房整理自:深圳市律师协会、央视网、圳楼、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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