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别怕,垃圾分类有妙招!

heysin 2019-06-19 14:34 阅读 898

从7月起,生活垃圾不分类将变成违法行为。小编看到垃圾“不分类”属于违法行为,着实吓的不轻啊!靠墙想想,上海人搞垃圾分类那是非成不可啊!最近小编扔垃圾被问到的一句话就是“干的、湿的”,于是小编每天提着袋子扔垃圾都会在桶前沉思,我的垃圾到底是干的还是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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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促进垃圾分类的有效措施,即将出台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写入了“不分类、不收运”。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发布《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的操作规程(试行)》。日后,若社区废物分类不符合有关规定,而整风在限期内不起作用,将被卫生单位拒绝。


据报道,在生活垃圾交付点交付的不同类型的垃圾,如可回收物,危险废物,湿垃圾和干垃圾等,显然与其他类型的生活垃圾混在一起,或者与建筑垃圾,工业废物和医疗废物混合。此类分类废物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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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官”,由收运单位的经营者担任判定人。通过现场目视检查等方法确定分类是否合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管理责任人对处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与处置责任人联系,也可以提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协调处理。


但是,如果你发现货物不合格,就不必拒绝接受货物。依照规定,对现场改正的,应当对负责生活废物分类管理的人员进行清理、运输。


如果没有人负责管理,现场驻地人员或无法及时更正,收集和运输单位将在交付点张贴“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通知书”,澄清混合垃圾的类型,修正期等,并要求管理负责人。在一个时间限制内纠正。在需要纠正的时限内(单位修正期一般不超过3天;住宅区一般不超过7天),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可回收物和危险废物将不予运输;不符合标准的湿垃圾和干垃圾,暂时包含在干垃圾收集和运输系统中进行清除。


如果截止日期已到,以前未收集和运输的可回收物和危险废物将被重新清理。但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仍然“不知悔改”的,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接收和运输混合垃圾。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与收运单位协调,被拒收运单位和居民点的收运服务才能恢复。


为了避免垃圾大家在垃圾分类中遇到问题,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分类技巧:

1.垃圾分类小窍门:干湿要分开,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

2.社区的垃圾桶主要为红黄蓝绿4种颜色,这4种颜色分别代表回收不同的垃圾,可以记为:红危危,黄其其,蓝宝宝,绿厨厨。

解释:绿厨厨指的就是绿颜色的厨余垃圾桶(湿垃圾),黄其其指的是黄颜色的垃圾桶回收其他类垃圾(干垃圾),红危危指的是红颜色的垃圾桶回收危险废弃物垃圾(有害卡机),蓝宝宝指的是蓝颜色的可回收垃圾桶,可以再回收后把垃圾再次变废为宝。





有网友感觉死记硬背的文字不够直观,那么大家可以试试“小猪佩奇分类法”,希望小编整理的顺口溜和图片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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