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未付一分钱强占姐姐房屋9年 被法院司法拘留后主动搬出

中国经济网 2019-11-19 18:21 阅读 670

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记者刘理11月19日报道:父亲去世后留下的一间房屋归谁?上海杨浦一对姐妹由此引发矛盾,产生多次诉讼,甚至曾有过激行为。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仍强占房屋拒不搬出。日前,杨浦法院执行法官果断对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并不断与其沟通,最终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主动搬出房屋。

父亲房产引两姐妹争议

胡甲、胡乙系两姐妹,其父胡大在上海市杨浦区有一套承租公房。2005年,该房屋购买了产权,产权登记在胡甲名下,胡乙当时在国外居住。2006年胡大去世。2010年,胡乙自国外回国,并住进该房屋内。

胡乙主张,其出国前根据家庭内部协议该房屋应当归其所有,胡甲在其出国期间购买了房屋产权,对此其不予认可。胡甲以其是产权人为由要求胡乙搬出房屋,胡乙拒不搬出,姐妹两为此产生矛盾,多次发生冲突并涉讼。

2015年12月,胡甲与叶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以62万元价格卖给叶某,并于2016年1月将产权变更到叶某名下。叶某买下房屋后,要求占据房屋的胡乙搬出房屋,胡乙仍拒不搬出,叶某无奈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叶某表示愿意补偿胡乙50万元,要求胡乙搬出房屋,但被胡乙拒绝。最终,法院判决胡乙搬出房屋,叶某补偿胡乙50万元。

对抗执行终遭法律制裁

判决生效后,胡乙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叶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向胡乙发出执行告知书,并于在房屋外张贴公告,要求其限期搬离房屋。公告写明,如其未在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迁出,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增加执行迟延履行金。期间,法官多次约谈胡乙,与其商谈迁出事宜,做其思想工作,但胡乙直至公告期满后仍未履行迁出义务。

执行中,叶某已主动履行了50万元的补偿款给付义务,但胡乙始终态度强硬,拒不履行义务,而且情绪比较激动。胡乙主张,该房屋系其唯一住处,因此拒不迁出。

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胡乙之子李某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有一套经济适用房,该房的同住人正是胡乙,胡乙并非其所说的无处居住,而是以此为借口强占房屋。因胡乙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法院依法对胡乙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双管齐下被执行人主动迁出

在对胡乙进行司法拘留后,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对胡乙释明如其继续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对抗法院执行,将有可能构成拒执罪,承担刑事责任。迫于法律的威严,胡乙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

另一方面,执行法官还找到了胡乙之子李某,将胡乙可能面临的后果对李某进行了释明,并希望其一同做胡乙工作,劝其主动迁出房屋。最终,胡乙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迁出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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