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2万为啥签订15万借条?陷入“套路贷”你能逃脱吗?

东方网 2019-06-14 18:00 阅读 909

东方网记者刘理、通讯员邵阳6月14日报道:近日,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套路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借12万为啥签订15万借条?陷入“套路贷”你能逃脱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被害人顾某为借款12万元找到被告人严某、张某,二人将其带至被告人付某经营的小贷公司,由付某出面以“预支利息”“逾期保证金”等为由,诱使被害人向严某签订25万元的虚高借条,借期6个月。严某、张某共同出资25万元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然后收回13万元,被害人实际拿到借款12万元。严某又要求被害人与其签订《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并办理公证,内容为委托张某代办被害人名下远洋新村房屋出售等相关事宜。

2015年10月15日,被告人付某、严某、张某为牟取更大非法利益,利用被害人还款困难之机,设计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付某出面要求被害人再写张借条,并称“仅作保障”,在之前25万元借条之外,诱使被害人又向张某出具了抵押借款50万元的借条并制造相应的转账流水。

2016年3月,为实现前述75万元“虚高债权”,由付某找到被告人雷某、陈某,付某向被害人谎称能为其办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但需先民间抵押借款“过桥”,雷某则配合谎称能帮其办银行抵押贷款。被害人信以为真,同意再次用自己名下的房产向陈某找来的下家抵押借款100万元。

4月1日,雷某、陈某与付某、被害人一同至远洋新村“看房”,使得被害人对银行贷款一事更加深信不疑,从而与陈某找来的下家签订100万元的《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并办理了公证。随后,付某、严某、张某、雷某、陈某与被害人、下家等人至建行上海杨浦支行,下家转账100万元至被害人账户,被害人再按严某、张某的要求将其中25万元转账给严某、50万元转账给张某。雷某、陈某陪同被害人先后在多处累计取现25万元交给雷某,陈某从中分得15万元。后付某从张某的50万元中分得22万元。后因所谓银行贷款迟迟没有办成,被害人发现受骗,遂报警。5名被告人于2017年10月被抓捕归案。

法院认为,付某伙同严某、张某、雷某、陈某等人,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使被害人陷入借贷圈套,通过“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的虚假给付事实来“虚增债务”,利用被害人偿还困难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诱骗被害人“转单平账”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中,付某、严某、张某数额特别巨大,雷某、陈某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法院对五名被告人的共同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及如实供述、自愿认罪、退赔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均在量刑中综合考虑,一审判决主犯付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从犯严某、张某、雷某、陈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年不等,并处罚金。

    免责声明:

    本文版权归属于原作者,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不代表楼讯的观点和立场。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我们

    推荐的楼盘

    大家都在问

    更多问答

    热门评论(0)

    目前还没有用户对此小区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