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政,精装房不得随意降标

上海特价房 2020-10-12 22:58 阅读 2000+

苏州楼市出台新政,规范苏州装修楼盘的建设、销售及验收交付等。

拎重点

1、样板间要求“所见即所得”

即在成品住房买卖合同中,列明约定所用主要装修材料和室内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及型号等内容。

2、严格设定装修标准

即装修综合单价不宜低于土地出让楼面单价5%~10%且不低于1000元/㎡。

3、不得随意降标

即审查合格的装修设计文件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在交付标准样板房验收合格前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4、精装所有户型都必须需做精装样板房,不得漏做,且无板房不得开盘

开发建设单位在申报成品住房预售许可前,应按不同户型设置交付标准样板房。

5、样板房需要保留三个月

即样板房应保留至该户型成品住房取得交付使用通知书三个月后方可撤除,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6、该新政于发布之日10.3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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