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海土地市场网发布公告,原定7月20日出让的长宁区新泾镇353街坊1丘IV-L2-03地块,现根据出让人申请,终止出让。
地块东至许渔河,南至双虹路,西至绥宁路,北至仙霞西路,出让面积60413.9㎡,容积率1.8,建筑面积108745㎡,起价197000万元,楼面起价18116元/㎡。
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60%(计65247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物业。
地块位置图(来源:好地大数据)
功能业态要求:
办公楼宇产业应符合虹桥东片区产业发展方向及长宁区产业发展规划,聚焦航空总部、航空管理和功能性平台等高端航空要素,依托交通枢纽功能,拓展发展文化时尚功能,打造以航空商务为主体,时尚创意、文化、娱乐配套产业为衍生特色的“商、办、创、文”融合发展的项目 。
引入行业要求:
重点引入具有较高能级的航空服务业企业,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时尚文化创意的公司,并满足长宁区政府相关招商要求。
运营管理要求:
1、统一招商、统一物业管理、统一运营;;
2、地块须引入一家全国知名的文化企业落户;;
3、自物业交付使用起,两年内产业招商落地率不得低于50%(即该项目不低于50%的办公总建筑面积须用于工商和税务注册长宁的企业),由区商务委负责监管;;
4、须结合地块公共开放空间,举办公共文化活动,带动虹桥商务区东片区周边文化氛围,由区文旅局负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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