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博(硕)士社保满1年可予9.6万住房补助

上海搜狐焦点 2020-03-18 23:06 阅读 873

3月16日,汕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340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公告。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市战略,为汕头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人才保障,该市决定实施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从2020年起,用三年时间,集中引进1000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300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充实到高校、企事业单位。其中,2020年将公开招聘首批340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公告显示,汕头市此次计划引进的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薪酬和福利待遇方面,汕头市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对象工资福利待遇分别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年工资福利待遇不足35万元的(不含省市住房补助、生活补贴,试用期内按80%计算),不足部分由汕头市补足,发放至首次聘用协议年限,重新续聘的按续聘期新的薪酬待遇执行;而省直驻汕事业单位、其他类型企业单位全职引进对象工资待遇按聘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每人每年市给予10万元薪酬补助,发放年限为5年。

引进对象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在汕头市缴交社会保险满1年的,汕头市还将给予每人一次性9.6万元住房补助和4.8万元生活补贴。

引进对象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汕头市就业的,由汕头市委组织部、汕头市人社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汕头市人社局牵头协调安排工作;暂时没有工作的,待业期间汕头市每月将提供3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此外,引进对象子女入学入托,由属地教育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引进对象同时享受广东省有关人才政策,并根据《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引进对象一经聘用自动认定为B类人才,发放汕头人才“金凤卡”,享受高层次人才“一站式”52项便利服务。

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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