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住有所居,一直是大家关心的民生大事。近40年来,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6.7平方米提高到36.9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8.1平方米提高到了46.7平方米,中央累计支持2692万贫困农户改造了危房。2019年,将通过做好公租房工作、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补齐租赁住房短板等措施,完善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626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投资1.74万亿元。此外,截至2018年11月底,2018年全国公租房累计分配1493万套,37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了公租房。同时,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对住房困难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实施精准保障。
但是,住建部方面也指出,目前在住房和房地产方面仍具有挑战,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性矛盾尚未有效缓解,住房租赁市场仍是短板,新市民住房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尚不健全,保障对象、保障方式、后续管理等政策还需完善,对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需要进一步的加大。城市品质亟待提升,群众迫切希望解决出行不便,公共活动空间缺失,老旧小区功能设施不完善等民生问题。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19年,以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为中心任务,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坚持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制度,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将增加公租房有效供应,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人口流入量大,房价和租金水平较高的城市,切实增加公租房实物的供给。加大对重点群体重点产业困难的职工的精准保障力度。指导人口流入量大,房价较高,住房困难群体数量较多的大中城市,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科学确定年度棚改任务,严格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
此外,在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方面,住建部提出,要补齐租赁住房短板,大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增加有效供给,充分发挥租赁住房对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的积极作用。各地要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切实增加有效供给。人口流入量大,住房价格高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积极盘活存量土地,降低建设成本,加快租赁住房建设,积极推进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加快建设完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提供高效便捷的租赁服务。加快推进住房租赁条例立法工作,依法规范租赁行为,稳定租赁关系,保障租赁双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深圳已正式发布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操作规程》、《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等多个文件和办法,提出坚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政府规划建设、城市更新配建、棚户区改造、大型基础设施上盖、产业园配建、企业自有用地建设等多种筹集方式,加大保障房供应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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