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商银行“批量化”放贷,向190人每人发放100万贷款,4名员工涉案

手机和讯网 2019-10-16 17:45 阅读 1000+

正处于A股IPO排队的广州农商银行风波不断。

“基层从业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10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披露对广州农商银行巡查反馈,指出了这一现象。

反馈意见公布仅一周,10月15日,广州市中院披露了一起该行员工违法放贷案件,涉案员工共4人,违法放贷金额合计1.9亿元,后造成1.32亿元未能收回。

一般来说,借款人所提供材料及借款需求不同,所获得贷款金额也各有差异。但有意思的是,广州农商银行这1.9亿贷款是按照人均100万元,一共发放给了190人。

广州农商银行“批量化”放贷,向190人每人发放100万贷款,4名员工涉案

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期间,被告人李晓明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奥园微小贷中心业务主管,负责贷款业务管理及贷款的审查、审批等。期间,被告人黄某、黎某及梁某为其下属业务经理,负责贷款业务办理及贷前调查。

上述人员为完成银行放贷任务,共同违反《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相关业务管理的规定,未对其所经办或审批贷款的借款人身份信息、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使190名借款人获得贷款共1.9亿元,但逾期无法还款。

其中,由梁某经办、被告人李晓明审批的84名借款人成功获得每人100万元的贷款,共计人民币8400万元,逾期未收回6242万元。

由黄某、黎某等经办、被告人李晓明审批的72名借款人成功获得每人100万元的贷款,共计7200万元,逾期未收回4795万元。

由被告人黎某经办、被告人李晓明审批的34名借款人成功获得34笔贷款,共计3370万元,该34笔贷款陆续出现逾期,逾期未收回金额为217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晓明、黄某、黎某无视国家法律,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依照个人违法情节情况,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6年不等,并处罚金。

事实上,广州农商银行所存在的尚不止“基层从业人员违法问题”。巡查组的反馈结果中还指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投向“三农”贷款和小微贷款增速慢,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存在短板。勤俭节约意识缺乏,会议和培训大多组织在酒店召开。“靠啥吃啥”问题明显,员工个人消费贷款审核不严等问题整改不力。”

此前8月23日,据广州市纪委监委披露,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继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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