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提高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上限

澎湃新闻 2022-06-04 18:00 阅读 887

6月3日,澎湃新闻网从广东珠海市住房个人公积金管理处获知,前不久珠海市下发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适用服务项目“产业链第一”实施方案》(通称《方案》)。

在提升现行政策,充足达到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市场层面,《方案》明确提出,提升公积金贷款审核信用额度限制。在资产流通性操纵指标值范畴内,执行科学合理的配贷指数,将单缴职工借款审核限制由30万提升到50万余元,双缴职工办理贷款审核限制由50万余元提升到80万余元。

与此同时,增加对珠海市人才安居的支撑幅度。对顶级、一、二、三类高端人才给予政策优惠,申请者一人为因素高端人才选购首套房自住住房的能贷最大金额为150万余元,申请者两人为因素高端人才能贷最大金额为250万余元。

住房公积金租房获取信用额度层面也逐步提高,依据最新政策,2022年底前,缴存职工及直系亲属在珠海市无自住住房且持续全额缴存住房个人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获取住房个人公积金用以付款租金,每一个当然年之内获取额度由原先的24000元增强至28000元。

《方案》还谈及,确保缴存职工多样化住房改进资产要求。适用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住户获取住房个人公积金用以安装电梯等自己住住房更新改造,最大限度达到职工改进住房标准的要求。

除此之外,推行“一人买房全家人帮”。珠海市缴存职工可获取余额的90%协助其直系血亲(另一半、父母、儿女)买房付款首付,也可按还款获取每月公积金提取用以协助其直系血亲(另一半、父母、儿女)还款买房贷款。

依照《方案》,缴存职工在珠海市选购保障性住房住房与在珠海市购买商品住房推行同样的公积金贷款和获取现行政策。外市缴存职工在珠海市买房推行与珠海市缴存职工无差的公积金贷款现行政策。

除此之外,《方案》确立,2022年底前,企业运营困难申请缓交的,隶属职工正常的公积金提取和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职工未正常的还款公积金贷款,未作贷款逾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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