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天,深圳又有多宗用地规划及调整公示。
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新圩河北侧滨海地区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此用地面积10259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商业用地(R2 C1),容积率为2.0,总建筑面积205184㎡,其中:住宅155944㎡,酒店30000㎡等。
为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空间需求,宝安区[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沙井新桥地区]等多个地块进行调整,涉及的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
深汕新增建面15.5万平住宅
5月30日 ,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新圩河北侧滨海地区规划设计条件研究的公示。
为保障居住用地供应,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新圩河北侧滨海地区进行了规划设计条件研究。
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情况
(一)DK-01地块
用地面积102592㎡,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商业用地(R2 C1),容积率为2.0,总建筑面积205184㎡,其中:住宅155944㎡,酒店30000㎡(宜在地块东侧相对独立占地),商业8760㎡,物业服务用房350㎡,配套:9班幼儿园2700㎡(独立占地不少于2700㎡),社区综合健康服务中心3000㎡(包括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900㎡(包括文化活动室1000㎡、社区服务中心500㎡、社区警务室50㎡、邮政所100㎡、社区管理用房250㎡),社区综合环卫场所330㎡(环卫工人休息室20㎡、小型垃圾转运站150㎡、再生资源回收站100㎡、公共厕所60㎡),公交首末站22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地块内应设置2条红线宽度不少于14米的南北向建议性道路,其中西侧建议性道路宜与在编控规衔接,东侧建议性道路宜设置在酒店与居住建筑之间。
建筑限高60米(局部80米),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退线、机动车停车位、公共充电站、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等按《深标》核定,建筑退线还应满足水务、海洋部门关于河道及海岸带退线的管控要求。
(二)DK-02地块
用地面积30778㎡,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社会停车场和污水泵站。
(三)配套道路
规划一路为支路,双向2车道,红线宽度18米。
规划二路为城市次干道,双向4车道,红线宽度24米。
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及沙井新桥多地调整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宝安区[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1-14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为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空间需求,拟对[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1-14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一)01-14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面积 21566平方米,容积率“-”,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01-15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E1),面积1347平方米,容积率“-”,备注为“现状保留”;
(三)01-16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面积1352平方米,容积率“-”,备注为“规划”;
(四)01-17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面积 18545平方米,容积率“-”,备注为“现状保留”;
(五)01-18地块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面积 2278平方米,容积率“-”,备注为“规划”;
(六)01-19地块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面积 3711平方米,容积率“-”,备注为“规划”;
(七)01-20地块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面积 4208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社会停车场(150个)”,备注为“规划”;
(八)01-2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面积3981平方米,容积率“-”,备注为“规划”;
(九)01-22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面积 5139平方米,容积率“-”,备注为“现状保留”;
(十)01-23地块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面积 3797平方米,容积率“-”,备注为“规划”;
(十一)01-24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面积 3324平方米,容积率“-”,备注为“现状保留”;
(十二)01-25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E1),面积8765平方米,容积率“-”,备注为“现状保留”;
(十三)01-28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面积 10363平方米,容积率“-”,备注为“现状保留”;
(十四)01-29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面积1717平方米,容积率“-”,备注为“规划”;
(十五)01-33地块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面积 396平方米,容积率“-”,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01-14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20226平方米,容积率为“4.6”;
(二)将01-15地块及01-25地块重新整合为一个地块,地块编号为01-15,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为10360平方米,容积率为“-”,备注“现状保留”;
(三)将01-16地块及01-21地块重新整合为一个地块,地块编号为01-16,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10583平方米,容积率为“-”,备注“规划”;
(四)取消01-16、01-17、01-23与01-22、01-24、01-33地块之间的城市支路,将01-17、01-22、01-23、01-24及01-33地块重新整合为一个地块,编号为01-17,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29796平方米,容积率为“3.9”;
(五)将01-18、01-19及01-20重新整合为一个地块,地块编号为01-18,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9389平方米,容积率为“4.6”,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备注“规划”;
(六)将01-28地块及01-29地块重新整合为一个地块,地块编号为01-28,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11054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社会停车场(150个)、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15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150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备注“规划”;
(七)01-14和01-17两个地块共同备注:“根据土地出让需要,在保持总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01-14和01-17两个地块的建筑指标和配套设施可适当腾挪。地下空间可通道联通。”
(八)新欣路向西侧整体拓宽7.5米,将原图则01-14、01-18、01-20、01-28及01-29地块重新整合调整为01-14、01-18、01-28地块后减少的2314平方米工业用地及860平方米公共绿地调整为规划道路用地。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2-02、02-03、02-19、02-20、03-01地块和[沙井新桥地区]法定图则06-14等地块规划进行调整。
法定图则情况
(一)[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相关地块:
1. 02-02地块用地面积为1372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仓储用地 商业用地,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
2. 02-19地块用地面积29776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3. 02-20地块用地面积15899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为“规划”。
4. 03-01地块用地面积为724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沙井新桥地区]法定图则相关地块:
06-05地块用地面积为804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
2. 06-06地块用地面积为619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
3. 06-08地块用地面积为2206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4. 06-10地块用地面积为2556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5. 06-12地块用地面积为1986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现状保留”。
6. 06-13地块用地面积为1083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
7. 06-14地块用地面积为1038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
8. 06-16地块用地面积为3876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产业用地和生产生活配套服务用地”。
9. 06-17地块用地面积为646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产业用地和生产生活配套服务用地”。
10. 06-18地块用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产业用地和生产生活配套服务用地”。
11. 06-17地块用地面积为2302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3.2,配套设施项目为“公交首末站”,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产业用地和生产生活配套服务用地”。
12. 06-18地块用地面积为1264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3.2”,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产业用地和生产生活配套服务用地”。
规划调整情况
(一)拟对[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2-19和02-2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02-19地块用地面积由29776平方米调整为27094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2. 02-20地块用地面积由15899平方米调整为1858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由公共绿地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由“-”调整为“4.2”,配套设施项目由“社区体育活动场地”调整为“-”,备注为“规划”。
(二)拟将[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02-02、02-03、03-01地块与[沙井新桥地区]法定图则06-05、06-06、06-08、06-10、06-12、06-13、06-14、06-16、06-17、06-18地块重新整合划分,优化路网结构:
02-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6081平方米;03-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4928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2. 02-03-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5488平方米;02-03-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964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其他规划条件均不变。
3. 06-06-01地块用地面积6879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社区体育活动场地”,06-06-02地块用地面积960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均调整为公园绿地,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4. 06-05地块用地面积9284平方米;06-08地块用地面积24081平方米、06-10地块用地面积25607平方米、06-12地块用地面积1994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均为普通工业用地;06-13地块用地面积7236平方米、06-14地块用地面积299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06-16地块用地面积36911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5. 06-17地块用地面积2614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3.2,配套设施项目为“公交首末站”,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产业用地和生产生活配套服务用地”;06-18地块用地面积1505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3.2”,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为“规划,远期优先产业用地和生产生活配套服务用地”。
6. 现状新玉大道东延,红线宽度为15米;按现状调整横岗下大街,红线宽度为15米;将新天路南延,红线宽度为20米。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松岗燕罗地区] 10-05等地块规划调整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松岗燕罗地区] 10-05等地块规划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一)10-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28636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现状保留”;
(二)10-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7073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规划”;
(三)10-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8573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现状保留”;
(四)10-10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219945平方米,容积率“—”,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重新划分10-05、10-06、10-07、10-10地块范围:其中取消10-06地块生产防护绿地7073平方米,将10-05、10-06、10-07及部分10-10地块合并为10-05地块,合并后10-05地块面积为51738平方米,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规划容积率由“—”调整为“4.1”,公共配套设施由法定图则“—”调整为“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1300平方米)”,备注“规划”,其余指标不变;
(二)10-10地块面积由“219945平方米”调整为“210745平方米”,其余指标不变;
(三)按照调整后的10-05地块对罗昌路线型进行优化。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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