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的个人所得税和即将要出来的房地产税有何关联?

楼讯 2019-01-09 10:39 阅读 2000+

  关于最近的热门话题个人所得税和即将要出来的房地产税,很多人都在问两者之间到底有些什么关联,以下是个人做得分析。

  全国房产总量=全国家庭合理自住+全国家庭合理租赁+空置少=全国家里实际自住+全国家庭实际租赁+空置多。即自住和租赁的总量大于全国房产总量时,房产向上发展,反之小于总量时,房产向下发展。这里未知数是全国房产总量,没有人能给出,只有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税务局可以。假定总量已超过自住和租赁,那么空置出来的房产,作为社会资源,会通过房地产税来收取占用社会资源的方式来消化掉。关于房东不愿意缴纳租金所得税的问题,租客不用担心,这只是短期的,之后房地产税出来,就是由房东去选择,是要交租金个人所得税还是交房地产税(空置税),因为房东不肯交租金所得税,那么说明这套房自住,那么自住超出合理面积,就得交房地产税。




  怎样才能算出合理的面积评估?大概是根据该市户籍的人均工资(在本市有户口,且在本市缴纳社保的这部分人的数据),再结合本市房价,一般房价又跟工资成正比,之后大概是核心城市的本市户籍人均免征面积30平,郊区60平,也就是异地多房的,在本市没有户籍,没有交社保,是没有免征面积的。也就是全国所有房产征税,是允许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的人拥有一部分免征面积。征税用途是占用城市资源,不是征财产税!注意,以上的讨论,我是没有将异地缴纳社保的情况考虑在内的。

  最终的结果,多房的人,是得利者,资产不会消失,但是租出去,租金收益只能和几百万放银行里的活期存款持平,这当然也是可持续资产。没有出租出去,又不想卖掉的,作为自住房产,按照房地产税结合户籍和社保来计税,是允许家庭条件优越的,通过多缴税,来居住比本市其他人更大的面积。或者允许外市人通过缴纳房地产税,来和本市缴纳社保的本市人共享城市资源。




  最后,如果房产总量不够,房产向上,可以继续投资,如果房产总量超出,房产向下,因为这部分既不用来自住(房主不愿意承担多占用城市资源造成的税收),也不用来出租(出租出去,既把城市资源租给别人,就不造成占用),这部分空置房,多余的房产,就会入市,根据供求关系,房价就会慢慢普降,不会大降,会通过每一代的适龄青年为国接盘消化掉

  那么综上所述,要观察一个城市的房产是否可以入手,就要看这个城市的人均收入,城市人口总量,和政府发展规划。只要住房不够,就可以入手,只要住房够,并且空置过多,就该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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