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建局:严管回迁房、小产权房交易 斩断炒作链条

繁华楼市 2021-10-07 00:46 阅读 1000+
深圳住建局于近期发布《关于加强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查处的通知》(下称“《通知》”),加大对小产权房交易的打击。 通知提到,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不得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材料加盖公章或者出具相关证明;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行为提供公证或者见证服务。 通知还提到,对未开展物业权利人核实且尚未确认实施主体的更新项目,由各区政府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补充开展物业权利人核实,防范城市更新过程中回迁房炒作。城市更新市场主体与未经核实确认的物业权利人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不予备案。 通知还明确,对已完成实施方案审批的土地整备项目,由各区政府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补充开展物业权利人核实,防范土地整备过程中安置房炒作。除通知发布前已公示的补偿安置协议外,与未经核实确认的物业权利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不予备案。 这将是一条威力十足的政策。据《央视财经》此前调查,深圳回迁房、小产权房一度火热,据深圳某小产权房房产中介介绍,只要有拆迁,跟拆迁挂钩的房子都不便宜,都是卖到3万、4万的单价,然后还是去博,去年买这里120万两房,到现在涨了50%,这是纯利润,随时可以交易,客户去年9月份过来买了四套,5月全部卖了挣了90万。 随着回迁房、小产权房进入投资客的视线,深圳也掀起了整治风暴。针对《通知》的内容,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在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推进的同时,还有一条灰色的路径,即城中村村集体、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构成的链条完善的城市更新‘路径’。有了村集体的背书,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也在做着相应的生意。这一次相当于要斩断这个链条。” 李宇嘉续称,“将拆迁补偿权利人严格界定在违法建筑初始权利人的范围之内,并通过界定工作前置(即纳入更新单元计划前),将增加投资炒作不确定性的预期。对于前期在拆迁补偿和回迁阶段确立的新的物业权利人但初始材料并未认定的,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打击,投资资金可能会损失,但这是其必须要承担的责任,也是可置信的威胁,从源头建立防止回迁小产权房炒作的长效机制。” 合一城市更新集团董事总经理罗宇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过去,深圳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类的回迁房交易是比较普遍的,也存在着很多炒买炒卖。《通知》的发布明确了具体的条例,新立项的项目要先确权,再进行意愿征集,最后必须回签给确权的人。《通知》将确权要求明确下来,填补了原本的政策漏洞。 李宇嘉认为,《通知》是对于原村集体私下里为违法建筑交易背书的行为进行打击,并从源头上界定和控制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初始权利人,从源头打击在城市更新拆迁补偿方案出台前,布局投资小产权房的市场行为。 关于政策对市场的影响方面,罗宇认为,在《通知》实施后,确权的工作量肯定会增加,但这是一个一劳永逸的工作。这一政策防止炒买炒卖和钉子户抬高拆迁补偿标准等行为,对于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企业来说是有利的。《通知》有效管制住了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的不合规交易,对于市场和企业都是利好的。 李宇嘉也表示:“深圳对于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开始高频率的打补丁、补漏洞,政策更加精细化、系统化。在堵住商品房市场投资炒作的同时,将城市更新市场的漏洞也同步堵住,从源头上降低城市更新的成本,控制房价倒逼式上涨的局面。”900x384c.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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