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销售价格指导工作的通知》出台。经与相关人员核实,此《通知》属实。
《通知》表示,将对新房进行价格指导,预、现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批准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至今同地段、同类型新房的网签价格。
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两次申请价格备案时间间隔未超过一年的,原则上按照前期备案价格进行批复。
针对现房备案价格,预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转现售的,原则上备案价格不得向上调整。
对于尾盘由各区住建局自行审定并备案;对于精装修,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提高装修价格变相抬高房价,将实行精装修价格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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