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开征求《深圳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下简称“深标”)局部修订意见。
此次修订拟对《深标》第2章、第5章局部内容进行动态修订,其中一个重点是,删除了C1商业用地中关于适建商务公寓的表述,在“建筑与设施用途分类指引”上,也剔除了商务公寓。
从《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可以看出,C1商业用地的适建用途中“商务公寓”消失,《深标》局部修订的征求意见稿里直接从土地用途上抹掉了建设商务公寓。深圳对商务公寓的态度并不只是“停止审批”,而是以后可能不会再有了。
内容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条款修订公开展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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