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长租写字楼13年遭遇“爆雷”,近3000万“打了水漂”?

南方Plus客户端 2021-01-12 16:37 阅读 2000+

前段时间,许多长租公寓因为资金链断裂连续暴雷,引发连锁反应,许多租客交了一年的租金却血本无归。

最近,小南收到报料,类似的剧情再次上演:深圳市民陈先生花费2890余万元租赁龙华区海韵大厦两层写字楼,但签约两年多了,出租方一直没有移交一平米物业给陈先生,而最近,陈先生还被出租方以股东更换为由,连续五个月没有支付本该给自己的租金,并强行锁住之前签约租赁物业。陈先生称对方行为已“涉黑”,而且是巨大的经济诈骗,他已经到警方报案。

海韵大厦

两年前一次性付款2890万租金 至今还未交付物业

投诉人陈先生口中的海韵大厦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的民治大道469号,总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是一栋大型商业综合写字楼,在网络的出租信息上显示,这里离深圳北站不到五分钟的距离,集金融,办公,休闲,娱乐为一体,租金均价为70-102元。

陈先生所长期租赁的物业就在海韵大厦的15层、16层。2015年5月,在潮汕老乡的推荐下,陈先生认识了阳明荣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长荣和吴长阳兄弟俩,也就是海韵大厦的实际出租方。

陈先生说,和他同是陆丰同乡的吴氏兄弟表示很缺钱,希望和陈先生签订了一份长期租赁协议,不过需要一次性付款2890余万元,这样就可以拿到海韵大厦15层、16层将近5000平方米写字楼13年的租赁权。

从陈先生给我们看到的租赁合同上,笔者看到,双方是在2018年11月签订的合约,期限至2031年11月30日。阳明荣公司应该于2018年12月1日前将房屋交付给陈先生使用。

“实际上,合同签订后,之前的股东吴长荣等以公司需要加大银行流水为由,并没有将租赁物业移交给我方,而且还是以阳明荣公司和新租客签订租赁合同,向新租客收取租金,要求租客将租金打进阳明荣公司账户,以代收为由,再将收到的租金转交给我们。但是在履约过程中,阳明荣公司拖欠我们的租金已成常态。实际上,阳明荣公司对我们承租的这两层物业一直没有交给我们管理,我们多次要求移交,但阳明公司找各种理由推脱不给。”陈先生介绍。

大厦22楼 新公司已入驻

股东突然变更 200多万租金被扣 物业强行被锁

在企业的公开信息中显示,深圳市阳明荣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股东是吴长阳、吴长荣、吴嘉宇,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为吴明界,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但就在一个多月前,陈先生发现,阳明荣公司的股东已经完成变更,大股东为深圳市金万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9.9%,原来法人吴明界已变更,吴明界的持股比例仅为0.10%。吴长荣等人未出现在阳明荣公司登记的股东名单中。

“新股东——金万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范景海。范景海入股后,新老股东相互串通勾结在一起,不仅不向我方交付租赁物业,目前强行克扣代收的5个多月200多万租金,相反还强行要对我方自用的办公室停电、强行取消我方所有的电梯卡权限(无法乘坐电梯)、强行锁住我方承租物业的大门,并且聚集众多人员在海韵大厦,通过成立新公司(深圳市新金万实业有限公司),向海韵大厦全体租客施加压力,要求租客向新公司交付租金,欲使阳明荣公司变成一个没有资产、没有履行能力的空壳公司。”

写字楼物业大门被锁

利用合同诈骗? 当事人已经报案

陈先生表示,“自从一次性交付近3000万租金后,我方多次提出将租赁权还给我们,但该公司不愿意洽谈,对我们的诉求不予理睬,对方向我方描绘了一张未来可以获得不菲租金回报的蓝图,利用老乡关系,欺骗、利诱我方投资,在骗取到资金后,又故意通过股权转让等形式,想逃脱责任,这已经是明显构成了合同诈骗!”在交谈过程中,陈先生显得很生气,“目前,我们已经在民治派出所报警了,警方已经做了笔录,也说会做详细的调查。”

海韵大厦属村集体物业 私人在楼顶违法加建4层过万平米出租牟利

日前,笔者来到海韵大厦15层、16层时看到,有多间办公场地被出租方锁住。据陈先生介绍,阳明荣公司已经五个月未将租金返还了,租金损失已达两百多万。

笔者就此事也想采访目前的物业出租方,在该大厦的22楼,一名吴姓负责人表示,此事需与总部沟通后再给予答复,然而截至发稿前,出租方仍未做出任何回复。

陈先生进一步投诉说,实际上,这栋6万平方米的建筑物没有任何的产权手续,也就是说这栋楼是所谓的违建。笔者根据公开资料查询了解到,海韵大厦的业主方应为沙吓股份合作公司。为何这么大一栋建筑物没有“红本”?原来在2011年,海韵大厦建造之前,原址上的建筑物为“新一代酒店”。根据宝安区政府2010年7月22日会议纪要精神,因民治河河道整治需要,在不占用国有土地、不增加建筑面积、不对外合作建设的前提下,允许由沙吓股份合作公司对新一代酒店拆旧建新,酒店的规划、建设、管理由民治街道办负责协调落实。

然而在2011年,根据沙吓股份合作公司与阳明荣公司拆除重建协议书上却显示,重建的建筑物主体为地上19层、地库1层,重建后出租给阳明荣公司,租期30年,租金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8元人民币计算,从第十一年起开始逐步递增。另外,合同里,沙吓股份合作公司还同意阳明荣公司在第19层基础上自行加建3层,即第20-22层,加建的三层由阳明荣公司无偿使用50年,50年后,加盖的三层物业所有权自动归沙吓股份合作公司所有。

陈先生说:“一方面,政府要求不增加建筑面积、不对外合作建设;另一方面,沙吓股份合作公司对外合作建房,并对阳明荣公司的三层违建(实际建成为四层,过万平方)大开绿灯,2011年,深圳市政府对违建已经控制的非常严格,海韵大厦为何能够顶风建成?建成后,是谁又给予阳明荣公司无偿使用50年的权限?”

小南就此事也想采访沙吓股份合作公司,工作人员以负责人不在为由,希望记者留下联系方式进行联络。然而截至发稿前,记者也未得到任何的答复。

对此事的后续进展,小南会进一步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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