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东莞市民公积金个人可贷额度降低

南方Plus 2020-09-02 09:25 阅读 4000+

  9月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执行新个贷率区间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10月起,东莞市民公积金个人可贷额度降低。

  流动性系数和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有关。原来东莞的流动性系数是1,10月开始调整为0.8。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 +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

  举例:某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是9万元,缴存时间40个月(对应时间系数为1),公积金月缴存额市3000(对应收入调节系数为10)

  调整前:可贷额度=9万元×(1+10)×1=99万。

  调整后:可贷额度=9万元×(1+10)×0.8=79.2万。

  相关专业知识

  根据通知,个贷率上升至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负数,或个贷率下降至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正数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并于通知发出后次月起执行新区间的流动性调节系数。

  截至2020年7月末,东莞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6%,已从区间75%<个贷率<85%,上升至85%≤个贷率≤90%,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负数。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并于10月起执行新区间的流动性调节系数0.8。

  流动性调节系数列表(2019年11月起执行)

  

  【记者】吴擒虎

  【作者】 吴擒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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