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法院与26家多元解纷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南方日报 2020-08-16 12:55 阅读 1000+

8月6日,深圳龙岗法院同时与12家特邀调解组织及辖区14个街道的司法所签订了多元化纠纷解决合作框架协议,将引进各类专业、高效、优质的解纷资源,实现特定类型纠纷的专业化处理,护航经济发展。

据悉,这是龙岗法院进一步畅通多元解纷渠道、优化司法确认流程、深入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措施。“通过实现调解资源的优化组合、畅通诉调对接渠道,为人民群众和经济主体提供更为丰富的调解服务,促进和谐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龙岗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特邀调解

巧借专业知识化解矛盾纠纷

活动现场,龙岗法院分别与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等12家特邀调解组织代表签订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

这意味着,未来,这12家特邀调解组织将运用专业知识,发挥专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特邀调解制度作为诉讼外的重要解纷方式,是平衡司法供给和司法需求的关键举措。近年来,龙岗区人民法院一直致力于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坚持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

2019年9月,龙岗法院还启用了500余平方米的诉调对接中心,合理配备调解室和现代化审判庭,同时设置有“婚姻家事”和“知识产权”两个专门调解工作室。

目前,该诉调对接中心由3名法官、8名法官助理、区司法局派驻的2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组成三个专职调解团队,同时有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20余家单位及组织的近百名特邀调解员随时根据需要参与,形成调解员初调、法官助理跟进调解、特邀调解员调解、法官指导和把关的“1+2+N”调解模式。

近年来,龙岗法院还坚持举办培训会、研讨会等活动,充分利用专职调解员与特邀调解员等多种培训资源,加强互动学习,提升调解能力;多次开展“我当调解员”活动,组织院领导和庭长以调解员身份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诉前研判、会商、调解等工作,直面群众,化解疑难;

尤其是疫情期间,龙岗法院依托“龙法大讲堂”,针对多发的劳动争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纠纷,线下线上结合开展调解业务培训,显著提升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精准化解的水平。

下沉一线

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到基层

纠纷调解不仅仅在于特邀调解组织的合作,也在于提升基层司法能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上,龙岗也取得了新突破。

签约仪式上,龙岗6个法庭庭长分别与布吉、南湾等11个街道司法所,以及大鹏新区大鹏、葵涌、南澳3个办事处司法所的负责人签订了《关于建立司法确认对接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未来,在遇到矛盾纠纷时,龙岗法院将与司法所联动,一同协调调解,继而进行司法确认。

据悉,龙岗法院有六个派出法庭,它们临近社区、亲近民心,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在此基础上,龙岗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布网式地成立了派出法庭驻社区诉调对接工作室,参与无讼社区建设,指导和对接社区的调解工作。

同时,由各派出法庭分别与辖区14个司法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专门对司法确认工作予以规范,从而形成了法院—司法所与法庭—社区的“双车道”工作模式,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接轨,就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龙岗法院还根据纠纷的不同类型和特点,编织了一套递进式的多面分层过滤体系:将大量属地性强、涉民生的简单琐细矛盾纠纷,分流至街道、社区,交由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从早从小加以化解;将专业性、类型化纠纷分流至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于重大敏感或群体性纠纷,充分协同基层党政机关,通过协调和解、行政调解等方式予以化解;对仍然无法化解的纠纷,则由法院进行诉讼调解或裁判解决。

龙岗区有关负责人表示,龙岗法院与12家特邀调解组织、辖区14个街道司法所签订合作协议,将为合作单位提供更多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提升龙岗法院多元化解纠纷的能力。


    免责声明:

    本文版权归属于原作者,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不代表楼讯的观点和立场。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我们

    推荐的楼盘

    大家都在问

    更多问答

    热门评论(0)

    目前还没有用户对此小区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