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家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成立,专家热议深圳数据条例

南方网 2020-07-30 11:43 阅读 1000+

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构建法律服务新平台。7月24日下午,深圳华商律所举行“《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会”,邀请业界专家深度解读《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成果将提交给立法部门。

同日,华商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正式成立,这是深圳首家由律所发起的研究机构,也是华商继区块链法律研究院成立以后,在大数据法律研究方面的又一突破。

华商律所成立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

近年来,以数字驱动为特征、数据资源为要素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深圳创新走在前列,数字经济被确定为深圳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7月15日,《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征求各界意见。24日,华商律所举行《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当天同步揭牌成立华商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以线上与线下融合的方式,邀请业界专家,共同探讨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

据介绍,华商律所此前曾成立全国首家以律师事务所为主导的区块链法律研究院,协同律所专业优势力量,助力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区块链等创新应用领域的创新探索。基于前期的研究积累,为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时代下监管合规等领域的法律研究工作,华商就此成立了2.0版---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紧跟深圳数字经济产业布局,为深圳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揭牌仪式上,华商律所主任、华商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名誉院长高树在致辞中表示,围绕深圳七大新兴产业,华商分别成立相应的法律研究院,实现产业研究、产业发展、产业法律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新模式。“在大湾区与先行示范区的双区机遇下,深圳率先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呼应时代,呼应行业,华商此次成立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将为行业提供一系列的全产业链法律服务,用法律手段来帮助和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同时我们要在法律促进和保障数字经济发展方面有更大作为,这也是研究院的重要目标。”

深圳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律公处处长熊松青在在揭牌仪式上表示,新形势下,律师行业要长足发展,除了律师本身提高素质之外,律师还要能打通各个行业,深入研究行业,开发创新产品。此次华商成立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为律师行业与各行业融合做了新的尝试,希望华商以此为契机,把律师行业的业务研究提升到新的水平,创新法律服务产品,促进深圳律师行业发展。

专家专题研讨深圳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

在深圳市司法局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数据权首次被提出,引发业界热议。“数据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深圳推出数据条例,能够更好地保障个人数据。”高树表示。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兼首席数字经济学家陈晓华在发言中表示,深圳数据条例对于数字经济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条例中明确了个人数据确权,解决了数据到底归谁所有的问题,能杜绝平台非法倒卖数据,对数据的认定和应用也很有意义。

火币中国CEO、火币区块链研究院院长袁煜明谈到数据交易和数据共享问题,条例中明确提到了交易平台和交易定价,交易平台的实施和定价维度很全,但在谁来定价、怎样定价、怎样构建平台上还需进一步明确。数据共享方面,区块链技术可与条例相结合,他表示,希望相关企业可以用好技术,与条例结合,保护数据隐私。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涛表示,深圳数据条例体现了特区走在前列的气氛,展现了特区的表率和先进示范作用。从内容上看,不光是数据的安全隐私保护,还包括数据要素,特别是数据要素的市场建设,这是一大特色。对于数据权,他认为可以做一个更清晰的区分,比如是否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是否有其特殊的定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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