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有变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2020-04-10 08:27 阅读 1000+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焦子宇)昨日,罗湖区教育局发布义务教育学位申请新办法,对《罗湖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下称《办法》)依法作出修订。

据悉,修订后的《办法》对积分、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作出了适当调整。其中,积分和加分项目分值调减至原分值十分之一,独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独生子女家庭加分。除此之外,修订后的《办法》新增了4个加分项目。调整后的申请办法将为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加2分,非深户儿童父母居住证、社保(养老+医疗)同时满5年及以上加1分;父母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深户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和非深户籍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的具有使用功能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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