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去年搞过科学论证,专家:被毙后为何又做环评

南方都市报 2020-03-30 10:31 阅读 1000+

  从3月25日被暴露航线延长,“游轮将开入红树林”;到27日“涉嫌抄袭”,深圳项目环评报告中多处出现“湛江”字眼,再到紧随其后的环评终止公示,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因“抄袭风波”,卡在了环评阶段。这样一个“问题重重”的环评报告是如何出炉,并一步一步进入程序直到第三次公示?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如何被追究责任?如何从制度设计上避免日后相似“荒诞剧”再度上演?南都记者多方采访,梳理起底“海上看深圳”项目来龙去脉,并就公众关心的景点某些追问。

  3月29日下午,南海所称,经初步调查,该所承担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团队,虽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和收集了深圳湾的海洋环境,生态现状资料,进行了相关数值模拟计算,但在部分定性分析部分,因采用该因此前完成的报告作为模板,并提交了未完成的报告过程稿作为公示材料,导致存在的“湛江”字眼等,部分分析中还有湛江港及相关规划等内容。

  根据2018年新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的基础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尺度;情节严重的,禁止军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中国成立初期的全国性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的总法律顾问刘金梅向南都记者表示,具体因当地环保局有自己的裁量权。最终导致环评单位具体承担了什么责任,还得了看当地环保部门调查之后认定的事实和如何发挥这个裁量权。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同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认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也提出了相应的例外依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50万元以上200万以下的标注,替代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百万以上20百万以下的费用。

  

  2020年3月25日。深圳湾人才公园对出海面,疏浚工程改造片海域进行。

  追问1

  “问题环评报告”项目决策过程成谜,谁对环境负责?

  对于这份环评报告,常年关注深圳红树林的生物学专家,林业高级工程师王勇军的评价是“很不成熟,也很不负责任的环评”,对鸟类影响评价的缺失,是最重大的突破。,,王勇军认为深圳湾有候鸟,有红树林,有微生物等等,这样一个丰富的生态系统,应该从整体生态环境出发进行评估,而这份报告没有做到。比起专业上的破坏, “抄袭”在王勇军看来,已经算不上是值得说的错误了,“实际上确实体现了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对待这份报告的态度,这么敏感的项目,却用如此儿戏的态度来对待”。

  “出现这样的结果,除了评价单位,更应该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在王勇军的记忆中,南海所的强项业务确实没有鸟类研究,而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就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候鸟栖息地,招标时就应该考虑到鸟类影响评价的问题,“如果南海所的研究范围不涉及这块,那完全可以进行组合,再找优秀长鸟类生态的单位来追加内容”。

  该年,王勇军的介入要早于很多人。2019年上半年,王勇军曾作为专家参与对这个项目的科学论证,“当时是请北大研究生院做的,专家们最后统一意见都认为,这是王勇军记得,根据当时北大研究生院最后提交的建议,这个项目如果要实施,只能是互换老航道走1000-2000米,而且不能疏浚,因为疏浚会带来大量的底泥污染。“当时大家的意见都非常清楚,而且也提交给交通局了,我认为基本上是把这个项目枪毙了,没想到他们又做了环评”。

  这样一个在半年前就被专家们最后统一意见认为敏感的项目,在此次专家论证之后,经历了怎样的决策过程?

  据南都记者了解,在环评之前,工程项目需要经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发改委批复立项,拿地或用海许可,土地规划许可,土地建设许可等多重。部门官方网站还是在各大媒体上,均鲜有见到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的相关内容。

  “'海上看深圳'这事,是谁提出来的?之前的决策是怎样的过程?如何变成重大项目的?这些大家都不知道”,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政协常委员会,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王富海在接受南都采访时提出,比起环评的疏漏,他更关注的是深圳类似项目背后的决策机制。环评结果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是重要的关键时刻,还是只是一个补充性程序?”王富海提出,要分析此次事件的成因,也许先要评估环评在决策过程中究竟位于什么位置,”也许就是因为环评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评估单位才非常草率地来处理”。

  

  追问2

  “问题环评报告”如何进入第三轮公示?谁该为监管过程负责?

  回顾整个事件发展过程,这一存在明显问题的环评报告首次进入公众舆论视野是在3月25日,此时,正是该份环评报告第三轮公示期。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是在1月19日,并紧接着在3月3日进入了第二轮公示。

  甚至刨去第一次公示时仅公示环评单位,这份问题环评报告也早在近一个月前就已经“与观众见面”。为什么直到近一个月后的第三次公示期才被爆出存在重重缺少,纰漏?来自深圳的资深鸟类研究人员黄秦直言,“就是因为之前没有引起舆论关注”。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环保事业的前从业者,在黄秦的印象中,环评公示基本只存在于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自家官网上,公示时间也比较紧张,一般仅有10天,“普通人不会天天跑到各个不同的网站上看,有些偏远地方的环评报告甚至根本没有人关注”。

  南都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除了公示期相对紧张,要想控制环评报告的公众参与影响力,还另有很多技巧。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排水领域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市政工程咨询中心专家熊杨表示,有些环评公示只公示简本,没有细节只有其中,不是内行人短根本根本不明白。偷偷摸摸搞搞公示,除非有专门从事公益诉讼的人注意着,普通人的信息渠道中环评公示很容易就被淹没了”,黄秦说。

  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从“不专业的公众”开始,环评报告的启动公示之前,是如何通过主管部门,项目建设方,专家学者的层层把关审查的?如果说报告中对鸟类,底栖生物,受污染的海底淤泥的影响评估的缺位,需要专业技术背景才能发现,错把深圳当湛江的低级错误为何仍能一路绿灯,直达公示?

  

  追问3

  “问题报告”出问题后,深圳湾新航道即将开吗?

  就在环评报告饱受争议的期间,3月27日,自然资源部发文就海域使用论证新规征求意见,依据该份文件的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据,尚未取得海域使用证的深圳湾航道疏散浚工程(一期)的海域使用论证也存在按新规“重做”的可能性。

  而更让环保人士和相关学者不理解的是,在环评报告中已经提到有二期规划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仅将一期疏浚工程独立做环评,而不是整个工程项目整体评估,是否科学?

  南方科技大学研究助理教授蔡志扬直言,“我个人认为目前做法是不太合理的,既然说得这么明白明白期,那是否意味着工程还有二期,三期规划?如果有的话是否该对其影响做全盘考虑。”

  蔡志扬表示,因为目前所看到的有关二期的信息都是非官方信息,内部资料,而从这些信息看来航道不一定会进入保护区,但会非常接近,这么近的距离下任何工程都极可能加剧深港两地的保护区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对水鸟来说是直捣其活动区域的中心,潜在的干扰和破坏极大。“我更在意的是如果'海上看深圳'之后几期的规划难以实现,那第一期的扩展工作是否还有价值与必要。”

  从20世纪90年代来到红树林,王勇军前后经历了红树林的几次历史变迁。从500多亩红树林因建设浪潮被填埋,到滨海大道为红树林改道,王勇军都是亲历者。在他看来,经过最近几年的自然恢复,深圳湾的生态环境整体正在慢慢向好,水环境也逐渐改善。但整个深圳湾后海湿地的生态系统依旧是脆弱的,经不起大工程的“折腾”。

  王勇军分析了深圳湾航道疏浚项目和历史上红树林几次移动的不同,“过去的项目,施工结束了影响也就慢慢减弱了,但这个项目是旅游项目,影响是一直持续的,之后的。尽管这个项目的土方量不及以上的几个工程,但王勇军认为,这个项目或许会使红树林产生更深远的影响。

  

  行业延展

  公众参与完成“问题环评报告”最后防线,环评行业是否积弊已久?

  “建设单位出钱,产生一个环评报告的事实是工程不可操作,这从逻辑而言是一件荒谬的事”,王富海的分析也击中了众多环评行业从业者的“痛点”。在采访中,有多位环评行业,环保行业从业者向南都记者表示,受种种客观因素影响,其中很多环评报告的独立性堪忧。

  “依据我们接触的情况,还是挺多的”,黄秦表示,国内很多环评报告的甲方就是建设单位或工程承包单位,“自己花钱请人做,环评报告的必然就受甲方影响较大,如果报告中出现对工程推进不力的内容,下次甲方就找另一家机构来做,如此形成恶性竞争,出现意在图甲方满意的环评报告是无何避免的事情”。

  同样关注环境影响多年的刘金梅对南都记者表示,很多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众参与部分都会有公众参与报道,绝大部分的项目,通常都是99%或100%被调查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过往诉讼案例中还曾出现过去世多年的邻居,名字还在调查表上,甚至签名表示同意。

  在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俊松律师看来,环评过程缺乏公众监督,缺乏开放透明,是环评可以随意造假的重要原因。杨常郁律师则提到,的一种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将自己的资质借出去,环评资质违规挂靠行为比较普遍,从而产生了很多弊病。”

  “红顶中介”就属于这其中一项。熊杨介绍,“从前环评单位所属属于相应的环保环保主管部门,主管部门项目要做环评,就委托所属的环评单位来做。一家人,通过不通过?”

  也正是因为这样,2018年12月29日《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最重大的一个内容就是取消环评资质的行政许可,还同时规定了建设单位如果有能力也可以自行编制环评报告。”环评资质的行政许可虽然取消了,不代表不管了,相关法律中依然规定了,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单位证明是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并且,进行环评影响评估程序的要求一直未理事会已于2016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做改变,建设项目动工前一定要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否则就会被认定为未批先建,受到查处。 (国务院令第673号),正式取消环评批复/环评批不再作为项目开工的首要条件,“所以要注意的是环评批不再作为项目批准条件,而并不意味着环评不需要审批。”

  统筹:南都记者孙雅茜

  采写:南都记者吴灵珊孙雅茜

  摄影:南都记者赵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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